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锦衣大明 > 第二十七章 接头
    “哈哈哈,这哑子把把押豹子,不是疯了吗!”

    梁叛虽然不大听得懂松江话,但这一句是明白的。

    随后其余赌客们的哄闹便再也听不明白了。

    但他已猜到是怎么个情况,大概老狗一直在押豹子一直输,被人认为是不会玩儿来送钱的傻子,所以对他大肆嘲笑。

    同时也知道了那一桌玩儿的是骰宝。

    豹子大家都知道的,就是三个骰子摇出来,点数相同,赌场里术语叫“围骰”。

    围骰押中了庄家赔一百五十倍,但三个骰子同时摇出指定某一个点的概率是二百一十六分之一。

    至于不指定某一个点,只要三个骰子点数相同的,叫“全围”,押中赔二十四倍,实际概率是三十六分之一。

    所以大多数赌场其实并不用出老千,仅一个概率差便足够赌场吃的。

    玩儿这种押宝的大多数人会选择押大小或者单双,都是一赔一的赔率,赌场虽然不能从大小和单双上通过概率赚钱,但是也能赚到兑换筹码的“抽头”。

    抽头这东西,便是个细水长流的买卖。

    梁叛看看四周左右好多人都被骰宝桌上的喧闹吸引了,开始伸长了脖子朝那边瞧。

    有两个人干脆收了这一桌的筹码,都转到骰宝桌上去玩儿。

    梁叛大概猜到老狗的用意了,就是靠这些人的起哄,可以让自己有个不着痕迹的理由,换到那桌去玩儿,两人一靠近,自然就有机会接头。

    即便周围有人监视,发现这两个同住一个客栈的人在一桌赌钱,也能减少被怀疑的机会。

    梁叛没有径直挤到老狗身边,而是绕了一圈,像是在观察这一桌的冷热门。

    赌徒几乎人人迷信,很多人在出手之前都会有意或者无意之间做一些“仪式”,来祈求或者增加自己的获胜几率。

    比如赌神吃巧克力、转戒指……

    而观察冷热门已经算是比较科学的一种了。

    这时上一把已经由庄家开配完毕,重新叫注下一把。

    还是那个奚落的声音叫道:“哑子,已经接连三十九把不开全围咯。”

    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三十九”,意思是问老狗还要不要接着押。

    果然,老狗好像完全没听懂别人的嘲弄,咧开嘴嘿嘿地憨笑两声,又在三个四的豹子上押了一两银子。

    众人再度哄笑,但梁叛看那庄家似有些紧张,因为毕竟接连快四十把没开过全围了,再摇下去开全围的几率很大,开了全围那就有六分之一的可能性是三个四。

    有的人算概率愿意把之前的所有已发生的清零,每一次事件都作为独立事件来算;有的人则喜欢结合过去发生的结果综合来算。

    这位庄家摇手显然属于后者。

    梁叛此时假装看完了冷热门,选择隔着老狗五六个人的位置站定,掏出二两银子来看注下注。

    看完冷热门,有人喜欢跟热门,有人喜欢

    搏冷门,根据个人心境有所选择。

    梁叛选择搏个冷门。

    他果断在全围上押了二两银子,还没等那摇手去抓骰盅,又摸出两个五两的签筹来,一个加在全围上,一个押在围骰四点上,和老狗的那一两银子筹码堆在一处。

    那庄家抬头瞥了梁叛一眼,脸色不大好看,但还是照常摇盅,只听见三个骰子在骰盅里面哗啦啦地打转,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一双双眼睛盯着那刷着红漆的骰盅,仿佛要将这木盅盯透了,好瞧见其中的骰子点数。

    忽然摇手的手一顿,骰子的声音立刻静止下来,所有人都朝前倾了倾身子,那摇手也咽了口唾沫,骰盅哗的一掀,众人登时“呜”的一声惊叹,都将羡慕的眼光落在梁叛的身上。

    开出来是三个三!

    梁叛在全围押了七两银子,不但收回本钱,庄家还要倒赔一百六十八两。

    眼看着哗啦啦的银子推到赌桌边缘,梁叛本来人在外围的,那些原本牢牢霸主桌边的人不由自主地便给他挪了一个位子,让他顺利挤进了最里面。

    庄家赔完了钱,便将围骰四点上的六两银子收了。

    众人又将目光转向老狗,这次是惋惜中带着一点佩服——只差一点,就被这哑巴押中了。

    仿佛这一次无限接近的点数,让老狗这个傻子,瞬间变成了英雄。

    这次再没人嘲笑老狗,都等着看他下一把怎么押。

    老狗自己却咧嘴笑了笑,朝自己衣兜拍了拍,仿佛在说:没钱了,输光了。

    梁叛也很自然地虽着众人看了过去,只见老狗拍衣兜的手一个蜷着大拇指,一个张着五根手指,旁人瞧不出端倪,梁叛却心知肚明。

    老狗这手势的意思是“四更天在屋(五)里相会”。

    不知是出于甚么缘由,老狗没有选择在这赌档里趁着人多杂乱的时候接头。

    梁叛也就顺着他的意思,看老狗退了出去,未免惹起怀疑,自己便在这桌上接着玩。

    一下午过去,那一百多两进进出出,最后还留了四十几两银子,眼看有人开始退出去散场了,梁叛也收了筹码兑成银子离开赌档。

    出了门,果然又有两人跟在后面,街上行人渐多,有出来采买的,有下工回家的,也有回家准备吃晚饭的,大多行色匆匆,不像早午市那般悠闲惬意。

    梁叛熟门熟路地挑了个小酒馆,他喜欢在这里点几样菜,有荤有素,量少而精致;一壶酒,是松江府本地一种金钗糯米所酿。

    这种金钗糯米据传用来酿酒产出比普通粮食多出一倍,酒香甘醇,最是好喝。

    梁叛这几日都在此处用的晚饭,便是中意这一口金钗酿。

    进了门以后,梁叛却忽然察觉到,从赌档一路跟在自己背后的那两个“尾巴”,竟然消失了。

    他皱了皱眉,那些人跟着自己的时候,除了有些令人厌烦以外,倒也没甚么

    危险。

    但那两人突然消失了,这反倒让他心中生出一股没来由的不安。

    他带着满心的疑虑,下意识地朝前两天坐的角落去,准备坐下来点那老几样菜,可是走到那桌跟前,才发现桌边已坐了个人,而且桌上已经上了菜来。

    很巧的是,那些菜正是自己前两天所点的那几样。

    而且桌上放着两壶酒,也是前两日所喝的金钗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