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溯流文艺时代 > 正文 第四九五章 写得真好
    于东脑海中形成了一条故事线,但是他感觉这条故事线有些单薄,思来想去,又加了一条故事线,然后把两个故事线给糅合到一起去。

    第一条故事线,自然是常先生如何遇到他的妻子,两人又如何度过艰难又幸福的半生,以及后来常先生的孤守。

    而另一条线,于东把背景放在了当下,以自己挖掘常先生故事的角度做了一些延伸。

    这第二条线讲述了一个报社记者,偶有一天收了一本旧版边城,并在小说的末页发现了常先生写的那一段文字。

    他被常先生这段文字所表现的深情触动,同时作为一个报社记者,又敏锐地发现这是一个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新闻,便循着这本书的足迹找到了一个小镇。

    在那个小镇,他找到了一个书店。

    这个书店不卖新书,满店都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旧书,那本边城就是从这家书店流露出去的。

    老板是一个下身瘫痪的女人,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得知记者是为了找边城的主人,老板并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只说了一句“已经不在了”。

    随后任凭记者再怎么问,她都不愿意多说什么。

    虽然没有从老板那里得到什么消息,但是记者并不气馁,在小镇上待了两天,    一方面想着从附近调查看看能不能有边城主人的消息,另一方面他也想着能够说动书店老板。

    但让他失望的是,    周围的居民根本就对边城的主人一无所知,    而老板也鸟都不鸟他。

    临走前,    记者想着既然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就在旧书店买了一本自己非常喜欢的活着。

    当他付完钱要离开的时候,    女老板却开口问他这本书你看过么

    他回答看过。

    老板问他既然看过,为什么还要买

    他回答原本没办法鼓足勇气再读一遍,既然在这里又看到它,    索性买下来,也给了自己一个再看一遍的理由。

    老板笑了笑矫情。

    他说矫情就矫情吧。

    转身要走的时候,老板又喊住了他你不是想要知道边城主人的故事么

    随后,    老板就跟记者讲了那本边城的主人常怀英的故事。

    而书中的视角也转到了常怀英初遇妻子的那个时代,讲述了常怀英如何在书店看到了边城,两人又如何想爱,    故事到这里又停止了。

    视角回到了现代,    记者听到了常怀英跟女孩相爱,    老板却不再往下说。

    记者没办法,只能带着这点素材回去了。

    后来,    记者隔三差五地就跑去小镇,想从老板嘴里听到更多跟常怀英有关的故事,    但是老板总是不说。

    不过一来二去,    记者倒是喜欢上了这家旧书店,    不再只是一心想着追寻常怀英,也会静下心来在书店里看书。

    这是本书的第一章,名字就叫边城。

    而这本书的第二章,    就叫活着。

    有一天,    记者照例来到书店,却发现书店老板趴在地上一动不能动,    就赶忙将她扶起来。

    问过之后,    才知道她是为了去够书架上边的一本书,    不慎跌落,疼得无法坐回轮椅上去。

    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呼救虽然书店没人,    但是店外的路上总有人。

    她说不需要。

    记者笑了笑,    没再问,相处久了,    他也清楚老板的性子,    犟得很,自尊心非常强。

    不过这次之后,    老板跟记者的关系缓和不少,又给他讲了两个故事。

    视角转到常怀英和他妻子,常怀英跟妻子结婚之后,一开始生活很幸福,后来还生了个儿子,原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却因为一次动乱,孩子早夭。

    这是老板讲的第一个故事,一对夫妻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老板讲的第二个故事,则是一个孩子失去了自己的双亲。

    她没说是谁的故事,只说曾有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父母在渡船的时候双双落水死了。

    后来,这个孩子在工厂工作的时候,从高处跌落,摔得半身不遂。

    于东要写的这本书,总共有十章,每一章用一本书的书名做章节名,内容也跟那本书有关。

    记者在小镇的旧书店发生了很多事情,不仅仅慢慢了解了常怀英的故事,也慢慢读懂了女老板。

    而女老板,因为记者的到来,慢慢敞开心扉,化开心结。

    当然,故事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中途旧书店遭到恶意纵火,店里面的书被烧掉一大半,    老板也差点被烧死,    幸好记者及时赶到才幸免于难。

    从这个故事也延伸到常怀义的书遭到的两次劫难,    第一次特殊时期有人到他家抄家,    毁去很多书,    第二次就是他死后,    把书送人。

    最终在旧书店纵火的人也找到了,是一个曾经爱慕过书店老板的男人,他本来已经决定跟书店老板求爱,却因为书店老板出了事故作罢。

    后来他结了婚有了家庭,却时而还会想起女老板,原本只是远远地看着,后来发现记者跟女老板走得越来越近,他心生怨念,才放了火。

    而这一章,跟常怀英收到陌生女人送的围城的故事放在一起,同样是被另一个人爱慕,故事的走向跟结局却完全不同,这一章的书名正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整本书,故事在两个时空来回切换,围绕的主题却都是同一个。

    于东之所以要加记者跟老板这条线,是为了增强时空感,也是为了一组对照,在纯美的爱情中加一点温暖人心的治愈。

    而且多了这么一条线,一个时代,也是于东想要告诉人们,书籍的力量是永恒的,它们能够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甚至不仅仅是一代人。

    即便身处不同时代的人们,也能因为书籍隔空产生联系。可以说,于东想要表现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力量,也是书籍和文学的力量。

    于东有时候跟余桦他们讨论,一个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什么样的状态是最好的。

    最终几人得出的结论是,作家在写作的时候,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忘了所有现实的东西,才是最好的状态。

    而于东,就进入了这种状态。

    他原本想着,只是简单地把这本书的梗概给写出来,后面再找时间来写正文。

    但是当他坐在桌子前,开始动笔后,就进入到了一种十分专注的写作状态中。

    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很久,到了第二天早上程砚秋睡眼惺忪的从卧室出来喊了他一声,他才意识到已经是第二天了。

    程砚秋见他写了一夜,一脸关切道“是碰到什么难题了么”

    谷乴  于东笑着摇摇头,“是写得太顺了。”

    他伸了个懒腰,然后数了数自己已经写过的稿子,竟然有三十一页,超过了一万字。

    虽然是刚刚写下的稿子,再回头去看,于东竟然产生一种陌生的感觉,好像这些稿子不是他写的,而是凭空冒出来的,就有点像是喝多了酒短片的感觉。

    “你别忘了,你今天还有课。”程砚秋提醒道。

    于东拍着额头,看了看时间,已经七点半了。

    这会儿再睡来不及了,而且他感觉现在也不太困,就决定干脆不睡了,先去把课上了再说。

    “你要不睡会儿吧,反正是文学素养课,一个上午的课时,迟点去也没关系。”

    于东摇摇头,“没事,这段时间休息得不错,偶尔熬一夜,还能扛得住。”

    其实于东的作息,相对于其他几人已经非常好了,像这种半夜写作的情况,余桦跟毕飞雨经常会干。

    简答地吃了个早饭,于东抱着教案准备去去教室,随后想了想,又把稿纸和墨水给带上了。

    文学素养课正儿八经上课的时间很短,剩余的时间基本上都是答疑或者学生自习。

    金艺对于戏创跟表演系学生的文学素养非常重视,而想要提高文学素养,也不单单是几节课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平时不论是张先还是崔新琴都会让学生们多读名著。

    也因此有人经常会开玩笑说,在金艺学编剧或者学表演,不亚于在别的学校学文学。

    于东花了半个小时把上周的作业给讲解了一遍,又花了半个小时给学生们讲了戏剧的文学性,就让他们自习了。

    而他自己,则是伏案继续写他的小说。

    这种上班摸鱼的事情,他以前是不会干的,主要是这次写作的感觉确实太好了,他不想错过,所以才会迫不及待地在课堂上写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自己熬了一个通宵,状态会变差,昨晚的状态不可能再延续,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再次提笔开始写之后,又进入了忘我的状态。

    等于东把这本书的第二章活着给写完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底下,发现学生们都在呆呆地看着他。

    “怎么了给你们布置的课题都已经讨论完了”

    这时课代表刘晔期期艾艾地开口道“于老师,已经下课了。”

    于东眉毛一挑,有些诧异,“已经下课了么我没听到下课铃嘶,已经十二点半了嘛。”

    他的文学素养课是四节连堂,一般情况下十一点半就会放学生们走,即便按照学校的下课铃声来,到十二点也结束了。

    这就意味着,今天这节课已经超时半个小时了。

    于东拍了拍额头,带着歉意道“实在不好意思,你们应该上来提醒我的。特别是刘晔,你是课代表,应该主动上来提醒我一声,不该让同学们在这等我这么久。”

    刘晔抿了抿嘴角没说话,班长祖锋开口说道“于老师,不怪刘晔,刚才他想上去提醒的,我跟几位同学把他拦住了。我们迟半个小时吃饭没关系,但是要耽误了于老师你写作,可就罪大恶极了。”

    “罪大恶极”

    于东笑着摇摇头,“说得太夸张了,这样吧,为了表达我的歉意以及谢意,今天中午我请大家吃饭吧,就在食堂,想吃什么随便点,今天我买单。”

    “好耶”

    听于东说要请吃饭,学生们都挺高兴,像张长江这种平时就跳脱的已经起身往外面跑了,生怕去迟点食堂就没好菜了。

    从食堂回去后,于东倒床就睡,一直到天黑才悠悠醒来。

    虽然还有些困,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继续睡了,要是再睡今晚可能又是一个不眠夜。

    吃过晚饭后,整理了一会儿资料,不到十点他就逼着自己躺在床上了。

    也就过了一个多星期,三月六号这天傍晚,余桦跑到于东家窗外喊了一句“写完了么”

    这段时间,余桦他们哥几个天天都来找于东玩,要么是约他打牌,要么就是拉他踢球,但是都被于东给拒绝了,他们也知道了于东是写新书。

    今天余桦过来,其实不过是“打卡”似地问上一句,还没等里面于东回话,就准备往回走,不过刚转过头,就听到于东在屋里回道“写完了。”

    “写完了”

    余桦回到窗口扒着窗沿往里面看,“这么快就写完了”

    于东笑着走过去,隔着窗户笑道“嗯,写完了,你今天找我是为了打牌还是踢球”

    余桦瞅了瞅外面的天色,已经快黑了,撇嘴道“这个点,怎么踢球”

    “那就是打牌”

    余桦又挠了挠脑袋,说“今晚人够了,正好老刘有空,加你一个就多了。”

    于东翻了个白眼,“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我这不是以为你还没写完么”

    于东被他逗笑了,“嘿,我说你这厮可真有意思,既然是以为我没写完,又偏要过来喊我一声,你是有毛病吧。”

    余桦笑了笑“你权当我是有毛病吧书写完了,给我看看你研究了这么久的符号学,我倒要看看你写出了什么。”

    “让你失望了,我这段时间写的不是符号学的那本,而是另一本。”

    “另一本”余桦有些没太反应过来,这才几天,上次不还说正要动笔写符号学那本的正文,怎么转眼就换成另一本书了

    “那我更得看看了。”

    “要看就进来拿吧,稿子堆在书桌上。”

    余桦点点头,迫不及待地绕到了门口,走进了屋。

    拿到新书的稿子,余桦往客厅的沙发一窝,就开始看了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于东正在摆弄门口的鞋柜,毕飞雨跑了过来,“于员外,看到余桦那家伙了么他说要打牌,我们三个都就位了,就他没影了。”

    于东指了指沙发那边,“呐”

    毕飞雨见余桦竟然在沙发上看稿子,正要开口埋怨,却忽然听余桦突然拍腿叫道“妈的,写得这么牛逼,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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