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我的巨人国 > 第261章 一群人争着抢着要吃土(2/4)
    酒足饭饱,又给半人马安排了住处,杨牧云便回到自己房中,清点今日的收获。

    不过这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杨牧云原本给半人马安排的是有床铺的房间,但是半人马只要一片能遮风挡雨的空地就行。

    因为半人马是站着睡觉的。

    这是半人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随时保持站姿,一有风吹草丛就能奔跑、战斗。

    和野蛮人一样,半人马也是天生的战士。

    进入地下城,快到自己的红牛套房时,杨牧云看见一个白花花的身影,于是咳了咳,“你这是干什么?把衣服穿上。”

    盘丝大仙有些疑惑,“主人,您不是喜欢这样吗?”

    杨牧云暗骂,谁在背地里乱说,坏我名声。

    “你先把衣服穿上。”

    盘丝大仙身上蛛丝缠绕,转瞬就穿上一套银白色的贴肉紧身衣,身体轮廓完美的凸显出来,比刚才更加诱惑。

    杨牧云忍不住想说你还是别穿了。

    “咳咳……你来这里干什么,还有,利姆露呢,滚出来,怎么看门的。”

    史莱姆神立刻从红牛套房滚了出来。

    “主人,她身上有您的气息,我不敢驱逐啊。”

    签订灵魂契约之后,盘丝大仙就被打上了杨牧云的标志,利姆露能清晰感应到。

    盘丝大仙顿时明白自己误会了,于是连忙说:“主人,您没有安排我的住处,我还以为……还以为……”

    杨牧云无语,自己忘了安排盘丝大仙的住处,于是她就想岔了。

    指了指旁边的旺仔套房,杨牧云说道:“你就住那里吧。”

    这些铁皮房子都是最初阶段从王金龙家里借来的,一直住着都住出了感情,也就懒得换了。

    盘丝大仙看了一眼,竟然是一幢金属宫殿,顿时开心起来,还以为俘虏要住茅草屋,或者打洞。

    杨牧云懒得理会蜘蛛精的想法,反正有灵魂契约在手,也不怕她有什么歹念,于是推门进屋,顺便把利姆露关在了外面。

    盘膝坐在床上,杨牧云脑海中开始回味那惊天动地的一掌。

    刚开始,自己只是想模仿从天而降的感觉,模仿如来神掌的动作。

    可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触动了信仰空间中的大齿轮,于是疯狂转动,疯狂消耗,再疯狂输出。

    刚才杨牧云没明白怎么回事,可是现在静心思考,杨牧云终于醒悟过来。

    信仰之力的功效就是实现愿望,化不可能为可能。

    山精野怪可以用其强化身体,强化某种天赋,或者强化某一器官。

    还可以用其强化自身某种能力,强化自己的器具,或者强化眷属。

    而自己当时产生了强烈的欲望——还原如来神掌、强化如来神掌。

    于是引动了佛轮,燃烧无数信仰之力将这一欲望实现。

    杨牧云不仅拥有了完整版的如来神掌,而且还对这个掌法进行升级,达到了一掌生万佛的程度。

    如果说前者还是武学范畴,可以通过模仿、演练来推敲出来,那么后者绝对是法术的层次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东西,想破头也窥不到门径。

    如来神掌对杨牧云而言不仅仅是法术那么简单,还意味着获得法术的途径,杨牧云也第一次明白了佛轮的用途。

    万法之源。

    再说的直白点就是一个超级计算机,专门用来跑数据的。

    信仰之力就是这个超级计算机消耗的能源,佛火、佛光、雷音等诸多规则就是超级计算机辅助计算的设备。

    这种辅助设备越多,计算能力也就越强,计算结果也就越精准。

    杨牧云今天又获得了雷、土、水、木、毒、云、空间七种规则,就相当于给佛轮增设了七个辅助设备。

    比如佛轮和水之规则、木之规则一起,说不定能推演出金柳露,就算推演不出起死回生的仙药,至少也能得到一种疗伤的药物。

    总比云南白药强点吧?

    只是,推演一个如来神掌就把杨牧云积攒的家底消耗一空,推演金柳露的消耗怕是更加恐怖,还是先攒信仰之力再说吧。

    之前有两座寺院做后盾,每天的信仰之力源源不断涌入,杨牧云都有些发愁,这么多信仰之力该怎么使用。

    可是知道了佛轮的功效,杨牧云瞬间焦虑起来。

    才这么点信仰之力,够干什么的,我还要更多,更多。

    得让王金龙加把劲了。

    今后遇到的对手肯定更强,能力也更加复杂多变,如果没有几样压箱底的绝技,今后的战斗中肯定要吃大亏。

    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失败就意味着死亡,像五毒组合一样被吞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杨牧云可是亲眼看见,自己走后有一群兽头人冲向战场,跑到如来神掌轰出的手印中吃土。

    没错,吃土。

    吃那些沁着血,混着肉渣骨头渣的土。

    土里面混着神明的尸骸,残留着特殊的力量,这些杨牧云看不上的杂碎对寻常兽头人而言就是天材地宝,吃一口就能变强,吃两口就能变异。

    杨牧云不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变成那样,所以就要更加努力地变强。

    再不济也得多几样保命的本事,打不过就跑。

    人所有的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而杨牧云的火力不足恐惧症格外严重。

    探手入怀掏出一样事物,杨牧云瞬间眼睛一亮。

    五毒兽的尸体都被轰成渣了,杨牧云也不敢拿着铲子铲起来献祭给老祖宗。但闪电猎鹰是完整的尸体,虽然没了脑袋,又褪光了浑身鸟毛。

    老祖宗或许不喜欢吃鸟头,又懒得褪毛,所以对杨牧云这种懂事的后辈很满意,回馈了一根鸟毛。

    真·鸟毛。

    如果一定要夸一夸这根鸟毛,就是小东西还挺漂亮。

    金灿灿的羽毛长约三尺,宽约四指,羽毛的羽管中空,内壁上能看到一道道金光流转的纹路,隐约还能听到风在其中流动。

    而这些纹路和羽管外面的羽枝紧密相连,在羽毛上勾勒出一道飘逸而又灵动的纹路。

    “难道是跟青铜器上的山纹水纹一样,这也是一个拥有奇特力量的图案?”

    杨牧云觉得这根羽毛跟剑很像,无论长度还是宽度都十分趁手,于是捏着羽毛的根部挥了一下。

    结果,房中金光闪烁,一道锋锐的剑气脱离羽毛向前斩出,轻易斩破红牛套房厚重的铁皮。

    还好,剑气削铁如泥,直接破墙而出,墙体基本完好如初,即便趴在上面看也看不出伤痕。

    可是杨牧云并不知道,那剑气凝而不散,跨越百步斩在隔壁旺仔套房的墙上,同样破墙而出。

    正准备脱衣服睡觉的盘丝大仙只觉得劲风袭体,然后脊背一震,浑身一凉。

    银色的蛛丝顺着肌肤滑落,全都堆叠在脚踝处。

    盘丝大仙看着白生生的脚指头陷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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