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大明之锦衣为王 > 第632章 有什么猫腻呢?
    回到赵府,朝珠和朝玉以及戚青桐三人都还没有睡,三个人正在玩儿叶子牌。

    见苏超回来了,朝珠把手中的牌一扔,便迎了上来,笑道:“超哥哥,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他们也是,明明知道超哥哥赶了一天的路了,也不让你早点回来休息。”

    她口中说着,手上却是帮着苏超把外衣脱掉了。

    苏超叹道:“我也想早点回来休息,但是苏州知府裴春遇刺了,死了不少人,这个乱啊。”

    “有刺客?不是针对超哥哥你的吗?”朝玉即刻跳起身来问道,也朝着苏超走过来。

    戚青桐一听又出现刺客了,也是一惊,忙站起身来。

    苏超说道:“不是针对我,是针对裴春的,幸亏我在,不然裴春就死定了。”

    跟着苏超在软榻上躺靠下来,一边由着朝珠朝玉帮他擦脸擦手,一边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而后说道:“我原打算在苏州就呆上十天八天,现在看来要多呆一些时间了,事情发生了,那就处理完再走。”

    戚青桐就跪坐在苏超旁边,就像是两口在坐在一起一样,一边吃个干果一边听着苏超讲故事。

    见苏超说要在苏州多留几日,她也是很开心,便笑道:“多呆一些天也好,咱们也可以好好的把肃州城逛一逛,不然就白来一趟了。”

    “你说得也是,难得来一趟,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的转转再说。”苏超笑道:“我已经跟赵章同约好了,过几日带着你们一起游太湖,在湖上玩两天再说。”

    戚青桐三人一听就开心了,叽叽喳喳的聊了起来。

    四个人聊了一个时辰,已经是快要半夜了,戚青桐才回去自己房中睡下。

    朝珠和朝玉一左一右的靠在苏超怀里,朝珠问道:“超哥哥,咱们什么时候去余林镇啊?”

    “是啊,超哥哥,咱们什么时候去余林镇见我们父母啊?”朝玉跟着问道。

    苏超笑道:“你们别急,大后天咱们就去余林镇,我已经都安排好了,等去了余林镇以后,咱们就去太湖上游览。

    余林镇离着太湖也不远,刚好顺路。”

    朝玉问道:“那要是人家父母要留我们姐妹住上些时日呢?”

    苏超说道:“那你们就住一些天好了,或者你们留在苏州也可以,等我从南边回来的时候再带着你们回去京城。”

    “可是人家又舍不得超哥哥你。”朝玉说道。

    苏超笑道:“那怎么办?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啊。”

    朝玉嘻嘻一笑,说道:“要不这样吧,我跟着超哥哥你,让姐姐留在余林镇家里,这样两边都照顾到了。”

    苏超哈哈大笑,说道:“你当珠儿是你的分身吗?”

    朝珠也笑道:“就你能想,为什么不是你留在余林镇,我跟着超哥哥。”

    三个人说笑了一阵,也不知道怎么就触动了火气,然后就是一场大战开始。

    第二天一早,苏超起得还是挺早的。

    起床后便在院子中练起了拳脚,两趟拳脚还没有练完,赵章同就在外面求见了。

    苏超叫人把把请进来,让他先在院子里坐一下,他先去冲了一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才跟赵章同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坐了。

    赵章同把一份口供放在苏超面前,说道:“伯爷,那两个刺客招了,他们都是太湖中的水匪,因为一年前裴春将他们的首领判了个斩立决,他们这是为自家的首领来报仇来了。”

    苏超点点头,问道:“那第一次两伙人厮杀是不是他们的人?”

    赵章同说道:“不是,那第一次的两伙人厮杀真的就是恰逢其会,被咱们给赶上了。

    而刺杀裴知府的人,却是蓄谋已久,原本就想着在这些天里刺杀裴知府呢,谁知道又被伯爷给赶上了。”

    苏超摸了摸鼻子,笑道:“这他娘的算是怎么回事儿?怎么什么屁事都能让本大人赶上?他就不能早几天或者是晚几天吗?”

    赵章同笑道:“伯爷这么一说,的确有些奇怪啊,哈哈。

    不过俗话说这龙行云虎行风,伯爷是白额吊睛的猛虎,因此所过之处狂风骤雨,什么魑魅魍魉都被伯爷的狂风给刮出来了,这是天意。”

    苏超哈哈大笑,指着赵章同笑道:“老赵,你这马屁拍得好,不过你拍马屁也没有用,你那三十军棍一样是跑不掉的。”

    赵章同笑道:“伯爷,那三十军棍卑职绝对不逃,一定结结实实的挨上三十棍,卑职这也不是拍伯爷的马屁,卑职就是这么想的。”

    苏超摆了一下手,笑道:“行了,别扯没用的了,你有没有查一下裴春杀了那个水匪头领的背后有没有什么别的猫腻?”

    苏超就是觉得裴春刺杀案的背后一定还有别的不为人知的情况。

    要知道不管是山匪还是水匪,以及那些海盗等等,绝大多数人被官府砍了头以后,极少有人会报仇的。

    这古人都知道,自己是犯了国法的,被官府砍了头,那也是理所应当的,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而被砍了头之后,还要处心积虑报仇的,这背后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

    中国古代自隋唐以来,死刑判决分为斩刑与绞刑两种。

    而明代同时又将这两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划分为“决不待时”与“秋后处决”两类,习惯称之为“立决”“监候。”

    那些性质比较严重、案情属实、适用法律适当、并无异议的案件,判处斩刑或者绞刑,同时不需要经过复核便可立即执行,称为“斩立决”或“绞立决”。

    对于尚有疑问或是有矜免情节的案件,则判处监候,称为“斩监候”或“绞监候”,被判“斩监候”或“绞监候”的案犯,不在当年处决,而是暂时监禁,留待来年秋天可重审再作判决。

    而大明朝判斩立决的案子并不多见,除非是像淮安城那样由皇帝亲自下旨的案子,才会动用斩立决。

    即使像是强盗这样的案子,在大明这个时候大多也会采用斩监候,基本上都是来年秋天重审后再执行死刑。

    裴春动用斩立决来处理一个水匪首领,也就不能不让苏超多想了,为什么不能等到第二年秋审呢?里面有什么猫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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