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 > 正文 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最终,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还是“无法跟上林可脚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这次出来,林可想让自己母亲好好开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体好。

    于是,林可使出浑身解数,演技堪比气死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声连连。

    就这样,正午时分终于到了最近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小林可,你猜为什么叫鹦鹉城”

    芙隆头上戴一朵黄色鲜花,兴奋得就像是准备进城的村姑,只不过是天真浪漫美丽版本的。

    芙隆,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旧维持着“可爱且善解人意的儿子”这一人设,努力让母亲开心一点。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林可唯一在乎的应该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老师和约翰、尼克斯等人。

    至于那什么阿赞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应该在老约尔附近。

    老约尔是他们城堡专门铲粪的一个仆人。

    “嘻嘻,我告诉你哦鹦鹉城之所以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脸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过,可好看啦红红绿绿的,当时你父亲陪我一起看的,唉”

    说着说着她就叹了一口气。

    六年没见了已经。

    林可看到自家可爱的母亲变得忧愁,对那个加罗塞真的是恨得牙痒痒。

    虽然他知道加罗塞在外面征战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加罗塞越强,家族生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源也越多。

    但是,管他那么多的,把自己母亲丢在这不管不问。

    就算加罗塞是一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位好父亲,更不是一位好丈夫。

    “母亲,到城门啦”林可指了指前方的城墙。

    只见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这城市的城门很大,周围还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流,缓缓流向远方。

    这条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馋的,因为在阿赞恩那边只有另一条小河,水流也不如这边大。

    “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芙隆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忧愁什么的也忘得一干二净。

    林可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城门处来来往往进出的人很多,都是从其他地方来的村名、行商之类的,也有一些采购队。

    好在城门够宽,足够他们进出了。

    城门士兵见到林可他们车队阿赞恩的标志,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锤胸礼。

    他们都是阿赞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队伍。

    原本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暴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精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

    “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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