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雄兔眼迷离 > 正文 庭前月(一百零七)
    她自个伸手拉了门,笑着几步行至外头天地。薛瞑一直在此处等候,躬身喊了“小姐”。薛凌不答,斜眼看过半掩的门扉,往自己住处而去。

    回到时,含焉也坐立不安等了多时,看到薛凌回到,连忙凑了上来。她亦未吭声,自顾走到屋里,将昨儿拾掇的行李查看了一遍。见其并无异常,方彻底放心,吩咐薛瞑去备置马车。

    饭也吃了,情也叙了,这摊子戏,该收了。毕竟不是生离死别,同在天子脚底下讨饭吃,说的近些,一样的低头不见抬头见。

    薛瞑应声退去干活儿,含焉却没回别的屋,只伏着脑袋安静坐于椅子上等待。薛凌又喝了两盏茶水,忽出声道“你当真知足了”

    含焉听声猛地抬头,盯了两眼,才反应过来她是在问自己。忙站起走到跟前,急道“薛姑娘,我知足的,我知足的。”

    她边说边连连点头,眼珠子却似钉在了薛凌身上一般,目光死死生根,完全没有随着脑袋移动而移动。

    薛凌瞧着门外,半晌才淡淡道“好日子要过就过长久,日,怎么能知足呢。”

    含焉跪倒在地扯着她衣襟道“薛姑娘,不是这样子,我不是不是贪图富贵之人,我只是只是”

    她以为薛凌要丢下自个,手足无措要解释,却又不知如何解释。眼看着眼泪就要下来,薛凌回了目光,道“你坐着说话就是,何必这样。”

    “薛姑娘,我当我这里不是我要的好日子,你莫要丢下我。”

    “我不丢下你,你愿意去哪就去哪,愿意跟着我也是行的。”

    含焉大喜,缓了紧张情绪,丢开薛凌衣襟往自己脸上摸了一把泪,声音平复了些“多谢薛姑娘,我我我不愿意独自留在这儿。”

    “不愿便不愿吧”。薛凌伸手将自己衣上褶皱掸平,她也不愿听人要死要活啊,早知就不要多嘴瞎问。

    含焉哆哆嗦嗦起了身却不肯远离,垂头道“薛姑娘,我怕的慌,这日日夜夜,我没有一日不怕,只有你在的地方,我才能觉得安全些。你在这儿,我就在这,你要走了,我天涯海角都要去的,我”

    薛凌抬手,止住这人喋喋不休,然后轻挥了两下,漫不经心道“我说了,你要去哪,我都不拦着的,以后也无需再作这惶惶之态。

    我就是一时奇怪,人,还有嫌好日子长的么。你瞧你瞧在府上,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那几个姓江的也权拿你当尊菩萨供着。

    这种荣华富贵,大家都求着生生世世,你掰着手指头说知足”薛凌轻声笑过,望与含焉道“我也不是不信,就觉得怪有意思的。”

    含焉张口欲说,薛瞑走了进来,她不欲在人前多嘴,悻悻低了头。薛凌转脸过去望着男子,轻道“这么快”

    薛瞑道“几位主家都是知道小姐要走的,一早儿已命人备了马车,小人传句话而已。可要现在动身”

    薛凌瞥见含焉还畏缩站着,笑道道“走吧走吧,这会过去了还能赶上日头不落山。”

    薛瞑应声,转身去拎包袱,含焉也欢喜,搭过话忙往自己屋里去拿行李。早早过去,她便放心些。

    薛凌伸着懒腰起身,目光在房间里来回转了一圈。当初来江府,还以为要住个一年半载,没曾想,也就这么短短数十天。

    好像京中哪家都呆不长久,以至于她暗暗咬了回牙,想是这次过去一定要定下来,再不奔波。

    如此出了房,与含焉一起行至院外,发现江玉枫不知时何时站着。见她出来,说是来送一程。薛凌含笑称谢,顾忌瘸子走不稳当,再迈步时走的慢了些。

    这回走的是正门,车夫已在此等候,下人扶着含焉先上了车。薛凌回转身来与江玉枫抱拳道别,江玉枫负身而立,温声道“姑娘一路安好。”

    她笑笑不答,回头自己爬进车厢。走出几步再撩帘看,江府里人还站在那像是目送她远去。

    薛凌目光往上移,瞧见门楣上的江府二字还与几年前一般无异。她记起第一次来此处,江闳在里头老气秋横喊“你是薛弋寒的小子”,自己也意气风发问“国公的续弦价值几何”。

    这些事,明明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日夜,想起来,却让人觉得是弹指一瞬间。

    薛凌撤了手,轻捏了一下手腕,将头缩回车里,笑笑倚在车窗上。含焉与薛瞑皆垂头不欲,直到壑园门前。

    薛瞑先行下车要去扣门,薛凌道“说是来寻白先生的即可”。言罢将含焉的东西也拎着自己手上跟着薛瞑跳下了马车。

    不多时逸白亲自来迎,面上且惊且喜,问薛凌怎么让人传个话,他派人去接便是。

    薛凌心绪稍佳,跟着应了话,又将含焉与薛瞑二人提了两句,随即被弓匕带着往住处去。

    她上回过来只住得两日,一些贴身之物都没带,这回既是搬迁,免不得许多杂事处理。底下倒也乖觉,但薛凌不喜使唤人,时而磕磕绊绊的手上一直没停,直到丫鬟喊传了晚膳,差不多是酉时中。

    薛凌长处一口气,将江府带来的抑郁忘却一些,出门喊了含焉,连薛瞑一起一并与逸白等人坐到了桌上。

    这些人,总能称的上自己人吧,她想。自己人不用帮着自个儿算计,但凡不来算计自个儿,那就知足的很。

    吃过这顿饭,就当霍云婉是自己人了。妈的,反正要选一个,至少选个没那么恶心的,何况奶娃确实更好控制些。

    桌上有酒,薛凌好久不曾用过,今日破例,还未动箸,拎起壶替自个斟了一杯,笑笑请与众人道“我”,她卡壳,目光在含焉身上闪过,好久之后有些哽咽,随即杯中一饮而尽,道“我敬诸位。”

    能在偌大的京中凑出一桌她无甚成见的人,真是真是艰难。艰难到她想起与霍云旸说的话。

    我长在长在平城,十四离家。师友全无,亲朋尽散。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