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天行健 > 星海 上
    天气晴好。

    郑司楚把手插在口袋里,走出家门。今天是建国节,街上张灯结彩,火树银花,映得天空也越发暗了,但只要一抬头,仍然可以看得到晦暗的星空。

    “少爷。”

    那是看门的老吴向他打招呼。郑司楚皱了皱眉头,道:“老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现在没有少爷这个称谓,你又忘了么?”

    “是,是,该叫你小郑,少爷。”老吴脸上挂着笑意,象是故意一样地说着。

    郑司楚叹了口气。少爷就少爷吧,虽然这个称呼自从共和国建立以来就已经废止了,同时废止的还有“老爷”、“小姐”、“大人”之类的同类尊称。因为共和国以民为本,人人平等,从法律上来说,不论是大统制还是在街上要饭的叫花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当然也不能有人为的阶级之分。可是象老吴这样从旧帝国出来的人,却仍然保留着十几年前的称谓。何况,郑司楚自己也不相信被尊为国父的大统制和一个要饭的乞丐是平等的。

    帝国,是怎么样的?

    有时郑司楚也这样想过。帝国被推翻那年,他刚开始上学,也刚加入童军团,可是对这个横亘在历史中,绵延数百年的庞然大物,他总是知之不详。从学校的教材中看,帝国是一个腐朽的、堕落的皇朝,为帝国卖命的都是些卑鄙无耻的小人,人民在帝国统治下生不如死,挣扎在死亡线上,幸亏有了共和国,一举推翻这样的腐败统治,才给全国上下的黎民百姓一条生路。的确,书上就是这么说的,他也是这么信的。可是,他记忆中的那些帝国官吏,却并不象书上说的那样獐头鼠目,一样也有气宇轩昂、英武俊朗的人物,和共和国的官员一样,并不是制度堕落,就全都卑劣了。

    帝国究竟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是他在军校时上一门《共和国发展史》时第一次开始思考的。在那本书里,共和国从初起,到壮大,再到得势,写得很是详细,其中最为详尽的是抗击蛇人的七年。然而,他发现那本书却只字未提那七年里依然存在的帝国和共和国的关系,似乎,帝国已经成为一个幻影,就此不存在了。他也问过老师,但老师却以“书上说得很明白”来回答。

    这只是一个搪塞。郑司楚明白,老师并不想让自己知道,尽管帝国的灭亡至今仅仅短短十二年而已。但他知道一定可以明白真相的,毕竟时间仅仅过去了十二年,有太多的当事还活在世上。

    他走到老吴住的门房里,道:“老吴,你住得惯么?”

    老吴笑道:“惯,惯,老爷……啊,郑先生真和气,老头子要说住不惯,那真是良心都没了。”

    郑司楚淡淡笑了笑。父亲作为共和军的高级官员,一直对这些工友十分和气,这也让他感到自豪。只是今天他并不是想来听老吴给父亲歌功颂德的。

    “老吴,你今年几岁了?”

    “我啊,都六十二了。”老吴一说到年纪,马上就来劲了。“身子还好得很,一顿能吃两碗饭。”

    “那好啊。对了,你跟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做什么?”

    这已经是个小圈套了。郑司楚说出这句话时,心中有些微微地颤动。共和国明令不得再提十几年前的帝国,而且将雾云城大大小小的街道都改了名,似乎这样就可以将帝国永远埋葬。但郑司楚知道,在老吴他们的脑子里,依然还保留着帝国的影子。

    “那时啊,我能做什么?好几十年了,那时我家里穷,我也只有去扛包赚钱。那时苦啊,做死做活,一年也吃不上几口饱饭。”

    这些话也都是老生常谈,不过也应该距事实不远。郑司楚听老人们说过,帝国时贫富相差极大,雾云城的乞丐比现在多得多了。他道:“你还记得那时的事啊?那时都活不下去了么?”

    “我记得可都是真真的呢。说人人活不下去那也是假话,不过,那时当兵的哪有现在的兵好,一个个凶神恶煞也似,凶极了,也就是那大帅的兵还和气。”

    郑司楚皱了皱眉:“大帅?”

    “是啊。大帅的兵都很不错,行军时睡觉都睡在露天的,从来不抢人东西。”老吴说到这儿,似乎觉得有点多嘴,忙加了一句道:“当然也没有现在的兵好。”

    郑司楚只记得学校里说过,帝国军纪败坏,士兵烧杀掳掠,无恶不做,也没说过有个大帅有过严明的纪律。他道:“你记得是哪个大帅么?”

    因为帝国灭亡没有多少年,有些帝国的降兵可能还在军队里,共和军的信条是既往不究,所以除了已经死了的帝国将领,别的一律不提名道姓,他也不知道帝国到底曾有过多少大帅。

    “大帅能有几个,就一个啊。那大帅年纪也还轻呢,当上大帅时好象连三十岁都不到,这倒是个好人啊。”老吴咪起眼,似乎回想起当初的事来。“那时若不是怕死,我都差点参军了。嘿嘿,要是一参军,大概也活不到今天的好日子了。”

    “他叫什么?”

    老吴一怔,敲了敲头道:“都十几年没提,那大帅叫什么来着?看我这记性。”似乎忘了他刚自吹自擂过自己的记性。郑司楚小心地道:“那他姓什么?”

    老吴道:“姓那个……咦,就在嘴边上,怎么想不起来了,姓……”他皱起了眉,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但看样子实在想不起来。郑司楚有些失望,道:“真想不起来了么?”

    “好象很熟啊,可是……看我这记性,真想不起来了。”

    郑司楚有点失望,他还想再让老吴想想,这时有人在外面忽然大声叫道:“司楚!郑司楚!”

    那是他在军部的同僚程迪文。程迪文和他是同一年从军校毕业的,也一块儿进入军部当行军参谋,平时无话不谈。此时他骑在马上,站在了街对面,满头是汗,似乎有点急事。听得程迪文的叫声,老吴忽然“啊”了一声,郑司楚却已急忙走了过去,也没注意到。他到了程迪文马前,道:“有什么事么?这么急。”

    程迪文带着马,大概跑得急,马还在地上打着转,他用力勒住缰绳,气喘吁吁地道:“军部有令,紧急集合。司楚,快去吧。”

    军部有令?郑司楚吃了一惊,道:“是不是剿匪军失利么?”

    程迪文道:“你可真聪明,好象是的。快换衣服吧,我还得通知几个呢,集合令下得太急了。”他说完,一打马,又沿着路飞奔而去。

    共和国建立已经有十七年了,统一全国也已有十二年。但这统一其实只能说是统一了全国的十九分之十八,西面的朗月省一直没能收复。朗月省地势极其贫瘠险峻,人口也很少,帝国灭亡后,有一支残兵流窜到那里,建立了割据势力。由于朗月省实在太偏远贫瘠,共和国建立后百废待新,一直抽不出力量去解决那支残兵,原本也以为在那种地方帝国的残兵一定呆不久的,没想到那支残兵却象生命力极强的杂草一样,在那块土地上扎下了根。共和三年,国内初定,曾派了一支偏师前去,结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战果,但一直未能将那支势力连根拔除,后来无暇西顾,朗月省也实在太穷,这个省份几乎要被共和国遗忘了,直到今年三月,军部才真正将解决朗月省的问题提上了议程。五月,趁天气转热,由共和国名将上将军方若水统率两万人组成剿匪军出师征剿。两个多月过去了,按日程安排已经开始征剿行动,但听程迪文连夜传令的意思,看来方若水出师不利,竟然吃亏了。

    郑司楚急忙家门口走去。军部既然有紧急命令,该马上换上军服前去报到了。他走到门口,老吴迎上来道:“少爷,我想起来了!”

    郑司楚已没心思再听他说帝国的事,道:“我得去换衣服,出来时你再跟我说吧。”

    他风风火火地冲到自己的书房里,换上军服,佩上腰刀,又从马厩里拉出马来。再到门口时,老吴还站在那儿,他道:“老吴,我得出去了,军部有事。那大帅叫什么名?”

    “叫什么名我还想不起来……”老吴也一下看到了郑司楚脸上的不悦之色,忙道:“方才我听得那位将军叫你才想起来,那大帅姓楚,旁人叫他楚帅!”

    郑司楚已将马拉出门外,听得老吴这般说,忽然一怔。但他马上跳上马,加了一鞭向军部奔去了。

    姓楚……

    在马上,他喃喃地说着。这个并不太常见的姓氏恰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老吴也听得程迪文叫自己才想起来的吧。可是,他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另一个人。

    他的枪术老师。那个没有官职,但很受政府中官员尊敬,处于半隐居状态的中年人,他就是姓楚啊。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

    军部的紧急召集令正是关于剿匪军的事。由于要携带大量辎重,剿匪军是一个月前才抵达朗月省的。方若水是共和国的名将,仅次于三大元帅之下,是五上将中的第三位,匪军数量也不太多,按理不会有失败的道理,但方若水还是失败了,两万剿匪军损失了三千人,更让人担心的是,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偏僻省份里,士兵的士气越来越低落。此事有关共和国的颜面,大统制已下令,不惜代价也一定要将匪军清除,所以势必要组织一支援军,为剿匪军补充辎重和鼓舞士气。

    组织会议的是共和国五上将中的毕炜上将军。毕炜统领的是一支使用远程武器的军队,也有相当出众的格斗能力,被称作火军团。虽然毕炜上将军年事已高,快到六十岁了,本就处于退伍致仕的边缘,但这一次还得由他统领这支曾屡建奇功的军团出征,看来大统制对此次征剿已是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了。

    毕炜上将军分派了随军出征的将领名单。两天后就要出发,郑司楚和程迪文作为行军参谋,都在名单之列。

    郑司楚在马厩里给爱马梳洗着。天气很热,马身上也很容易出汗,一出汗就连毛都搭在一处。虽然这种活都该是马夫做的,但对于这匹名谓“飞羽”的爱马,他实在不放心让马夫去做。

    郑司楚将一盆水细细泼在马身上,再用一柄软刷轻轻刷着。刚过了七月初九建国节,天就热得如在燃烧。清凉的水洒在飞羽身上,再由软刷梳洗,飞羽舒服抖动细长的双耳,不时打个响鼻。

    这匹马只有十二岁口,如果是人的话,就是二十四五的年纪,正是身强力壮之时。一身的黑毛,只有四蹄和头顶一片是雪白的,整匹马漂亮得简直让人不相信。与俊美相匹敌的是飞羽的神骏,他在军校读书时飞羽还是匹儿马,就已经有军校所有的马匹都比不上的脚力了,此时长成了,奔起来更是风驰电掣。当郑司楚一身戎装骑在马上时,雾云城大街两边的楼上,几乎所有的少女都会向这个俊美的少年投来爱慕的眼神,这也让他感到有些得意。

    马的寿命平均为四十年,那么飞羽还有二十八年的寿命。一想到这点,郑司楚就有些不快。只是,二十八后,自己也已经足足四十七岁了,那时一个老头子骑着匹老马,大概也更相配吧。他有点自嘲地想着。

    “司楚。”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从他背后响起,郑司楚吃了一惊,将刷子放一来,转过身,低下头道:“父亲。”

    父亲看了看飞羽。因为停下了刷背,飞羽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父亲低声道:“马上要出发了,是么?”

    “是,明天就要出发。”

    “是火军团的毕炜统军?”

    “是。”

    父亲背着手,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匹骏马,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司楚,你一直在打听帝国的事?”

    他从小到大都对父亲有种惧意。从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似乎能洞察自己的一切,五岁时想要什么玩具,十五岁时第一次爱慕某个女子,父亲对他的想法总是了若指掌,从那时他就知道不该去瞒着父亲。他低下头,道:“是的。”

    “你在军校中难道没学过纪律么?任何人都不得谈论前朝之事,你刚毕业就忘了?”

    “孩儿知道,以后再不问了。”

    父亲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个时期,司楚,你不曾经历过那时,许多事也不必多问,不然是自寻烦恼。”

    “是。”

    他的额头沁出了微细的汗珠,但并不是由于天热的缘故。虽然也不至于有什么大罪,但对帝国好奇,总是一件有违国家法律的事。幸好父亲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道:“洗好马向你母亲告辞吧,她还不知道你要出发的事吧?”

    “是,孩儿原也准备就去告诉母亲一声。”

    父亲眯起眼,又看了看这匹马,不知为什么,又叹了口气,道:“我得去办公了。司楚,一路小心,朗月省是边远蛮荒之地,那些匪军又凶残成性,不要再象以前那样心软了。”

    他毕业后原本因为火器学一课成绩最好,分入了火军团,但在初入军营时曾不顾一切为一个犯了军纪当处斩首的士兵求情,和长官毕炜闹了不大不小一场矛盾。那时若不是他有个当国务卿的父亲,只怕毕炜会将他也斩了。这件事以后,父亲动用了手中的权力,将他调离毕炜麾下,成为一个清闲的行军参谋。他也叹了口气,道:“是,多谢父亲。”

    父亲没再看他,转身走出门去。父亲的车已经在门外备好,郑司楚听得门外的马嘶,知道父亲已经走了,才松了口气。父亲身为共和国的国务卿,素有铁石心肠的风评,但他也许更象母亲一些,总也难以硬下心肠来。

    给飞羽洗刷完了,让马夫上些好料,郑司楚换了套便服,转身向母亲房中走去。向母亲禀报了要出发之事后,他才如释重负。母亲与父亲分居以久,但两人难得见一次面也还是相敬如宾。郑司楚听说母亲年轻时也曾是军中统领,而他的外公更是共和国早期名将,在历史教科书上都提到过。对于母亲来说,出征厮杀也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吧。

    向母亲告辞后,天已不早了,只是离黄昏还远。也许该向老师去辞行?老师虽然说过,平时没事的话不要到他那无想水阁去,可是现在自己马上要出征了,大概不算没事吧。他牵出马来,走出门去。

    无想水阁在城外西山山麓。西山上只有零星几家猎户住着,很是偏僻,老师住的无想水阁建在山腰上的一个潭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径通到那里,因为走的人少,这条小径上已长满杂草,几难下足。郑司楚走了一程,路越发难行,他跳下马来牵着马走。幸好还不算太过偏僻,走了约摸半里路,转过几个弯,便能听到倾珠泻玉般的水声。

    那是无想水阁前的瀑布。这瀑布不大,若是连着一个月不下雨,瀑布便会变得很小,只能听得淅淅沥沥的声音了。前两天刚下过一场雨,瀑布声此时却很大。

    他牵着马到了无想水阁前。无想水阁临潭而建,门外是一片菜园,一个戴着草帽的男人正挑着一桶水正专心地浇地。种的是几垄青菜,菜长得很好,碧绿的菜叶,肥白的菜梗,整整齐齐地排成几列,象一幅工笔绘制的图画。

    老师听得马蹄声,抬起头来看了看,笑道:“司楚,今天不是练枪之日,怎么过来了?”

    郑司楚将飞羽拴在门外的树下,走到这人身边,行了一礼道:“老师,我是来向你告辞的。”

    老师摘下草帽,当成扇子扇了扇,道:“怎么了?你不愿练枪了?”

    “不是。军队要出发,我也得随军出征。”

    老师怔了怔,道:“又有战事了?”

    “军部决定派援军远征盘踞朗月省的匪军。动议已获议府批准,明天我就要走了。”

    老师手中的草帽忽地停住了,道:“已经开战了?

    “是。上将军方若水所领两万剿匪军两个月前就已出发,一月前开战,但战况不利,因此军部决定加派一万援军。”

    “谁统领援军?”

    “是上将军毕炜,老师。”

    “三万兵,两个上将军啊,”老师喃喃地说着,“议府也真看得起五德营。”

    郑司楚一怔,道:“什么五德营?匪军叫五德营么?”他听到和看到的军情简报中都称其为“匪军”,“五德营”这个称呼还是第一次听说。老师似乎也发觉自己有点失言,干笑了笑道:“没什么。司楚,上战场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啊,你准备好了么?”

    “司楚早有准备。老师,您跟我说过,为将之道,当不避锋矢,与士兵同甘共苦,赏罚分明,言而有信,不扰平民。”

    老师笑了笑:“在朗月省,你想扰民大概都扰不到的。不过这话也不错,哈哈。”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进去坐一下吧。明天你要走了,给我看看你的枪法。”

    郑司楚垂了垂头,道:“是。”他心中有些兴奋,老师虽然也无官职,但他的名声在军中很是响亮,从上至下都在传说老师是天下第一条枪。自己虽然只是个行军参谋,若以枪法而论,却也已不在那些武将之下了。老师要看自己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进了无想水阁,老师却只是拖了一张躺椅过来,自己从下了,从椅子下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道:“来,试试。”

    那支枪的枪头还没开锋,看样子是刚制好了。郑司楚接到手中,枪杆“呼”地一声,发出一股厉风。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中带韧,枪杆只用清漆漆过一层,露出下面的木纹,奇怪的是上面还有一圈圈横纹。

    “这是白木枪。”老师微微地笑着,“你运气也真好,不早不迟,正好赶上了。”

    郑司楚掂了掂长枪,道:“老师,这枪杆上的花纹怎么这么怪?”

    “这是铁塔木。”老师见郑司楚有些茫然,又道:“铁塔木一年只长五寸,每次一截,木质极为坚韧,是绝好的枪杆之材。只是这铁塔木很难得,每年春秋两季得削去旁枝,又不能长在风口上,才能让它向上笔直生长,十年后方能成材。司楚,十一年前我将十株铁塔木移种至此,每天浇水施肥,种了十一年,只有这一株最为合用。你数数,这儿可恰是十五节,全长七尺五寸,看看合不合手。”

    郑司楚有点吃惊。种植一棵制枪之木,原来也如此之难啊,大概也只有老师这样有闲才行。他将这白木枪握在手中,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将老师传他的交牙十二金枪术一路路使了出来。

    从第一路使到第十二路,郑司楚手中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中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老师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老师正喝着杯茶,当郑司楚使到收枪式时,他放下杯子,叹道:“司楚,你也真有使枪的天份,呵呵。”

    “老师过奖了。请问老师,司楚这路枪法有什么不到之处么?”

    老师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无想水阁窗前。从窗子里看出去,山崖上一道瀑布飞流直下,发出隆隆的水声,激得水面如沸,而窗下的水面仍然十分平静,微波不兴,映着蓝天白云,如一面巨大的镜子。他道:“司楚,你来看看。”

    郑司楚提着白木枪走到窗前,看着瀑布,不知老师让他看什么。老师道:“你看到这水了么?有极动,亦有极静,却又如此和谐。”

    郑司楚脑海之中一闪,似乎有所领悟,道:“老师,您是说枪法也当如是?”

    老师转过身,笑了笑道:“枪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若只在枪法之中打转,终究只是一路枪法而已。你的枪术已经颇有火候,但枪终究是枪,你却是个人。”

    他抬起头,看着天空。太阳已转到了西边,映进窗子来,照得满室通明。郑司楚仍是有些茫然,忽然脸上露出喜色道:“老师,您是说要从实战中不断吸取经验,这枪法方能大成,是吧?”

    老师叹了口气:“这仍是枪法。枪本凶器,只在杀人,原本也不用学,人人都会,但不杀之枪却没有几个人会了。司楚,你还小,但只要记着,不论你枪术有多高明,心中终不能失了仁者之心。这个‘仁’字,才是枪法的真谛。”

    他又看向窗外,喃喃地道:“仁者,唉。”

    “仁?”郑司楚只觉莫名其妙,他怎么也想不到枪法的真谛竟然是一个“仁”字。

    老师淡淡道:“走吧,回去好好睡一觉。这白木枪给你,枪套就挂在壁上。”

    郑司楚大喜过望,道:“真的?谢谢老师。”他兴奋之极,枪法得老师嘉许还是小事,这白木枪给了他,才是真正的快事。

    辞别了老师,将白木枪装进枪套,他拉着马走下山去。走到第一个拐角处,他又回头看了看,无想水阁已有一半被山嘴掩没了,瀑布声也已若有若无。

    一万大军出发,加上运送辎重的民伕,全军总也有近两万了。郑司楚骑着飞羽走在中军,看着前后一眼望不到边的阵列,心中仍在想着老师说的那个“仁”字。他在军校中所学,只是说对敌不可有丝毫仁慈之心,可老师说“仁”是枪法的真谛,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去想了。他摇了摇头,伸手摸了搁在马鞍前的白木枪。出发时程迪文曾要看他的枪,还笑他这柄枪怎的会漆成本色,几乎是粗制滥造。但将白木枪一握在手中试试,程迪文登时脸色大变,死缠着要郑司楚将这枪换给他。程迪文的父亲程敬唐也是共和国的名将,家境豪富,但郑司楚出身于国务卿之家,用钱当然买不通他。不过程迪文有一柄极好的腰刀,刀身薄得几乎透明,叫作“无形刀”,郑司楚早有艳羡之心,以前也缠着程迪文将这刀换给他,要什么都成,但程迪文一样不愿。这回程迪文却因为爱慕这枝白木枪,居然不惜拿这无形刀来交换,但郑司楚想了想还是回绝了。

    这枪是老师一生的心血,即使程迪文的无形刀再好,他也不愿交换。

    毕炜的火军团行军极速,这次没有带大型火炮,只带了十门小型炮,走得就更快了,一日可行八十里,只用了二十余天就到了朗月省境。经过最后一次补充,全军穿过天狐峪,踏上了征程。

    朗月省地势极高,这一路过来,简直就象在爬山。一入朗月省境,行军速度便一下减慢了许多,向导说方若水的军队驻扎在一个雅坦的村落里,那儿离匪军的大营很近,总得再走个五六天才能到。

    郑司楚还是第一次到这儿来,早就听说朗月省是穷山恶水,想象中的天地就是山峰险峻如刀枪,水中有奇形恶状的异兽,但亲眼看到时,只觉得也就是荒凉一些,也不见得如想象中那样凶恶。何况朗月省由于地势太高,虽然呼吸有些困难,但天空却也明亮许多,放眼望去,万里蓝天如一块没半点渣滓的冰块一般清澈,山头有白雪覆盖,让人一下便有心空万里,不染微尘之感。

    也许,山河其实都是壮美无比的,只是人会不会看而已。

    他在马上顾自想着,程迪文气喘吁吁地打马过来道:“司楚,怎么还没到么?”

    郑司楚道:“还得走几天呢。怎么,累了?”

    程迪文皱起眉头道:“我耳朵里嗡嗡地响,气都透不过来了,真难受。这种鬼地方,那帮匪军也真呆得下去。毕将军也怎么搞的,无休无止地行军。”

    郑司楚道:“既然从军了,那就得令行禁止,走吧。还好我们都是骑军,要是步军行军,只怕你得赖在地上不肯走了。”

    程迪文笑了,道:“你这张嘴也真比刀子还快,我还不至于这样。对了,匪军的到底有多少军力?”

    郑司楚道:“大约在一万两千左右。你忘了么?”

    程迪文道:“我只是觉得奇怪,方将军也是名将,带的两万人并不是老弱残兵,居然会败在匪军之手,当真有点不可思议。”

    郑司楚没说什么话。父亲告诫过他,不要随意臧否人物,但他心中也觉得有些奇怪。方若水是缔造共和的名将,所统之军向称精锐,照理匪军只是些乌合之众,自然该一鼓而胜,当他听得战败之讯时,不觉大为惊奇。

    难道,那支匪军不是一般的乌合之众?他蓦地想起老师漏出的那句话来。老师称这匪军为“五德营”,似乎知道一些底细,但他也不敢多问。五德营这个称呼他从没听说过,老师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难道,这个五德营过去曾经很有名么?

    风餐露宿,日行夜止,第四天上到了雅坦村。雅坦村算是比较大了,有两千多人,但一下子住进了近三万士兵,这村子登时显得拥挤不堪。还好共和军向来以人为尚,以民为本,进驻雅坦村后秋毫无犯,所有一应粮草都是从后方运来,如果从当地采购,一样按价付款,所以村里人虽然对军队不甚欢迎,也还没有恶意。

    方若水带着一些幕僚前来迎接他们。方若水经此一败,人也一下衰老了许多,本来方若水就有沉默寡言之名,现在说的话更少了。由于一下子又多了一万人,村里已住不下了,毕炜下令在村外扎营。编造名册,检点一路辎重损失,这些都是行军参谋的活,郑司楚和程迪文都忙开了。他们入伍也并不太久,作为下级军官,自然只能给上司指挥得团团转,即使他们父亲都是共和国的高级官员也都一样。

    等事情都忙好了,天色也已暗了下来。剿匪军的高级军官都聚集在毕炜的中军帐中商议军情,郑司楚和程迪文两人巡视了一圈,拣了块高地坐下来歇歇。在朗月省,身体象是一下沉重了许多,平时做点事都要累很多,听向导说那是因为朗月省地势太高,初来之人不习惯,总得歇上一两天才成。

    郑司楚找了块石头躺下。朗月省日夜温差很大,白天这石头被晒得发烫,天一黑,周围马上就冷了下来,此时躺在石头上倒觉得很舒服。他看着太阳一点点没入远山丛中,程迪文却从怀里摸出一支短笛,顺口吹着。笛声悠扬悦耳,郑司楚等他吹完了一段,忽然笑道:“迪文,你准是爱上一个女子了。”

    程迪文脸一下有些红,尴尬地道:“什么啊,怎么说起这个来?”

    “你吹得那么缠ian,眼里还色迷迷地,一副眉花眼笑的样子,准是想起哪个人了。”

    程迪文有点恼羞成怒了,道:“郑司楚,有时我可真怕你,你好象能明白别人的心思一样。”

    郑司楚微微一笑,道:“看你那样子,谁都知道你在想什么了。打完仗,介绍给我认识吧,她好不好看?”

    程迪文登时警惕起来,道:“你想做什么?”

    “要是她长得好看,那我就要和你争争看。”

    程迪文啐了他一口,道:“呸,怪不得在军校时别人就叫你花花公子。告诉你,你要敢挖我墙角,那我们朋友可没得做!”

    郑司楚还在军校时,有时和附近的女校联谊,那次郑司楚就极受女校学生的欢迎。他是国务卿公子,人又长得英挺俊朗,自然是那些女学生的首选——虽然以她们的年纪择婿还早一点。郑司楚对哪一个都一样地温存体贴,让他的同学们,当然也包括程迪文恨得牙痒痒的。程迪文还真怕郑司楚会抢他的意中人,所以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算是警告。

    郑司楚笑了笑道:“得了,开句玩笑都吓成这样子,真是重色轻友。”

    程迪文仍然有些惊魂未定,只是勉强笑了笑。郑司楚坐起来,道:“别想太多吧,壮士临阵,不死带伤,要是运气不好,我们把尸骨扔在这儿也说不定。”

    程迪文脸色又有些发白,道:“什么?不会吧。”嘴上虽然这般说,声音却不免有些发虚了。

    郑司楚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着远处。暮色已经降临,营中一片灯火之光,映得星星点点,远处仍有些火光,大概便是匪军的营地了。他喃喃道:“没什么不会的,战场上死个人,比死个蚂蚁还容易。”

    象是应验郑司楚的话,第二天早上,便有一个新来的火军团士兵死在了睡梦中,周身上下也没伤痕,军营中登时闹得人心惶惶,有人说是朗月省的异形毒虫咬人致死,也有南边来的士兵说是中了瘴气而亡。医官说此人因为走得太急,无法适应朗月省的地势才死的,也不是什么瘴气毒虫,军中士气才算安定下来。郑司楚看了看那士兵的尸体,除了脚上因为走路打起一些水泡,也的确没发现有什么外伤,看来医官所说不假。

    虽然不至于有瘴气毒虫,但军心仍有些浮动。朗月省风土人情与中原一带大为不同,语言也不通,村落中虽然也有会说帝国语的村民,但大多人都只是说难懂的方言,那些士兵初来乍到,自然觉得格格不入了。郑司楚见军心如此,心中不免忧虑。

    雅坦村距匪军营地也不过二里之遥,但当中只有一条两山夹起的山谷相通。守在这个名叫天炉关的山谷中,当真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方若水上次就因为强攻天炉关失利,才损失了三千余人。克敌制胜的天时、地利、人和三样,一样都不占上风,唯一的优势只是在兵力上。但兵力前后共有三万,虽比匪军多了一倍,在这儿却不能说是绝对优势。

    怪不得方若水会连吃败仗。郑司楚直到此时才算明白过来,共和国那么多年都不能发兵征剿,并不是对匪军网开一面,而是实在无能为力。朗月省到处都是山,地形险要,匪军在此经营多年,地形熟悉,任谁也不能说有必胜的把握。可如果再姑息纵容下去,只怕匪军日益坐大,更难对付了,所以要趁着现在,不惜一切代价去消灭他们吧,只是,这代价势必太大了。

    要消灭匪军,首先必要夺取天炉关。但如何夺取这个关口,郑司楚却实无计可施,便是方若水和毕炜,也一定觉得困难,因此这两天全军上下只是修整操练,一方面是让新来的士兵适应朗月省的水土,另一方面准是在商议一个万全之策。

    郑司楚眺望着天炉关的影子,远远的可以看到那两座山顶上旌旗招展。匪军是打什么旗号的?他突然有这个念头,只是太远了,也看不清楚,便是用军中最好的望远镜看去,仍只是模模糊糊一片,依稀看得出旗上只有一个字,但那是什么字就怎么也不知道了。

    算了。他想着,只要冲到近前,便可以看清了。只是冲到了近前,只怕也随时都会丢了性命吧。

    “共和军的援军主将是谁?”

    曹闻道坐在一张白色鼠虎皮铺着的椅子上,慢慢喝着一碗油茶。油茶是朗月省土著常喝的一种东西,刚来时他根本喝不惯,但喝下去周身便感到有一阵暖意。他今年已快满五十了,在朗月省住了那么多年,不知不觉地也已习惯喝这种味道很重的油茶。

    那个探子跪在帐下道:“禀曹将军,共和军此番援军军力一万,主将名叫毕炜。”

    “毕炜!”

    曹闻道几乎将油茶泼了出来。他把茶碗往几上一放,道:“是么?不会有错吧?”

    “属下探得明白,不会有错。”

    “居然动用到火军团。”曹闻道伸手抹去唇边的一滴油茶。初闻这消息时的震惊渐渐消褪了,少年时就有的豪气却如火一般在胸中燃烧。

    四相军团,没想到到底还会有互决雌雄的一天。他将沾在手背上的那滴油茶舔了舔,猛地站起身来,道:“来人,备马,我要立刻向大帅禀报。”

    亲军将他的座骑牵了过来,曹闻道翻身上马,对跟上来的中军道:“严密监视敌军动向,不得有误。”打了一鞭,便向中军奔去。

    过了天炉关,便是一个绵延数里的大平原。当他第一次到这儿时,便欣喜若狂,知道自己找到了一个天造地设的屯军之所。这些年来五德营在这块平原上开荒种植,放牧牲畜,已经营得颇具规模。刚来的第一年,当地的土王们对他们颇存忌惮,还曾联合部落前来攻打,但尝到了五德营雷霆万钧的反击之后,土王们死的死逃的逃,再也没人敢对他们说个不字了。只是易守难攻者,不仅仅是对于攻击一方而言的,对他们来说,到了这儿要再攻出来,那是一样的困难。开始时他还只是想暂时找个隐蔽之所休整,仍渴望着卷土重来,让这支举世闻名的铁骑再次驰骋中原,但两年后的反攻失利,让他也明白了今非昔比,共和军在取得天下后,已不是他们这一支小小的部队所能抵敌了,从此就绝意东出,一意在天炉关内经营。

    经过一列列营房,便是帅府。他到了帅府前,将马交给守门的士兵,直直走了进去。虽然他现在只任副帅,但他一直都有不必通告便能面见大帅的权力。

    到了议事厅,里面却空荡荡的没一个人。他心中略略有些恼怒,叫道:“人呢?来人!”

    有个侍女出来了,向曹闻道行了一礼道:“曹将军,是您来了。”

    “楚帅呢?去哪里了?”

    “大帅在后院与陈将军练马,想再试验一下飞行机。我马上去禀报。”

    曹闻道心中的怒火一下平息了。飞行机是许多年前帝国军的一种战具,也是四相军团中的风军团赖以成名的利器,但自风军团全军覆没之后,飞行机的制法已经失传。

    看来,楚帅是有重建风军团之心。如果此事真个能成,那四相军团又齐现于世了。

    只是,现在的四相军团却是要兵戎相见。

    他坐了下来,没有多久,便听得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人未到,楚帅的声音已传了出来:“曹将军,有什么事么?”

    “要取五德营,必要先拔天炉关!”

    毕炜的手掌猛地敲在放在桌上的地图上。在图上,天炉关的位置被抹成了一片红色,如被血染。

    方若水暗自冷冷一笑。这话谁都知道,也不消毕炜来说。他对毕炜一直有些不满,虽然毕炜比他要大了十岁,但这个前朝降将居然能在五上将中名列第二,让他很是不舒服。大统制高瞻远瞩,用人不疑,可这件事却在方若水心中留下了个疙瘩。他淡淡道:“毕将军果然英明,不知有何高见?”

    他的话里隐隐也有种讥讽,毕炜却象没察觉一样,也只是微微一笑道:“五德营的曹闻道是个好手,方将军曾败在他手里,只恐心里有些后怕,不敢放手一搏吧。”

    方若水心中的怒火猛地升了起来。当初他的确是在五德营手下吃过败仗,但那时指挥五德营的可还不是曹闻道。他强压心头怒火,道:“毕将军是前朝宿将,知己知彼,若水自然远远不及。还请毕将军不要藏私,说一下取胜之道。”

    毕炜站直了,道:“方将军深通兵法,毕炜向来佩服。但用兵之道,奇正相合,堂堂之师无功,便要出奇制胜。”

    虽然心中仍有怒气,但方若水还是点了点头,道:“毕将军所言无虚。但匪军在此经营多年,熟悉地形,而且营中粮草辎重积聚甚多,防御甚严,加上用兵进退有度,我屡次以疑兵挑拨,匪军仍然不为所动,在下无能,实在无计可施,看来只有强攻一途。但匪军在天炉关上经营多年,城门极坚,更有两门巨炮助守,我军损失实在太大。”

    毕炜道:“方将军,强攻自是一途,但奇袭也是一方。”

    方若水道:“奇袭,奇袭,这儿一马平川,又是崇山峻岭,要奇袭谈何容易。毕将军,你也不要想得太轻易了。”

    他说得已有些恼怒,毕炜仍不以为忤,淡淡道:“方将军,当初我也自以为足智多谋,无所不知,但后来渐渐觉得人力有时而穷,集思广益方是正道。方将军,不妨如此,看看有无效用。”

    他说了个办法,方若水想了想,忽道:“这也不失为一个良方,就先这么办吧。”

    在朗月省煮米总不太煮得熟,因此吃的是预先烤好的面饼。面饼又干又硬,和着加水的肉干吃下去,实是有些难以下咽,程迪文吃得愁眉苦脸,他见郑司楚吃得津津有味,道:“司楚,你这些东西吃得下去么?”

    郑司楚把最后一口面饼和着肉干吞了下去,拍了拍身上的饼渣,道:“全军人人都在吃。迪文,我老师说过,为将之道要与士兵同甘共苦,赏罚分明。要是连吃的都受不了,如何带兵。”

    程迪文看着手里的面饼,仍是愁眉苦脸地道:“道理我都懂,只是实在吞不下去,该怎么办?”

    “你闭上眼睛,想着你吃的是山珍海味,那就好吃多了。”

    程迪文也被他逗乐了,“扑嗤”一声笑出声来,道:“司楚,有时我真不相信你会是国务卿的公子,你好象天生就是个当兵的料,大概给你草料你也吃得下去。”

    郑司楚道:“要是没东西吃,那草料也得吃了。”

    他刚说完,营中一骑快马由远而来,到了近前,高声道:“幕府各位参谋,毕将军有请,请速速前去。”

    毕炜帐下有九个行军参谋,各有其职,程迪文和郑司楚这两天都是在查点辎重,听得这传令兵的话,两人齐齐站起,行了一礼道:“遵命。”当即上马向中军跑去。

    在马上,程迪文道:“司楚,是要出发了么?我们总不会统兵上前进攻吧?”

    郑司楚道:“若是事态紧急,便是行军参谋一样要上阵的。走吧,毕将军想必有话要吩咐。”他虽与毕炜吵过一场,但向来不曾少了礼数,便是背后也是一样。

    到了中军帐,方若水与毕炜两人的参谋已齐聚一堂。等众人落座,毕炜道:“各位将军,列位皆是参谋之职,所谓参谋,乃是参赞军务,出谋划策。此番我军受命征剿匪军,请各位不要拘束,有何高见,踊跃说来便是。”

    这些参谋都知道毕炜上将军足智多谋,却从不刚愎自用,一向从善如流,只怔了怔,一个参谋道:“两位将军,末将有话要说。”

    这人叫甘重理,跟了毕炜很久了,郑司楚原也认得,知道他是毕炜手下号称智囊的人物,毕炜有什么决议总是先和他商量,此时甘重理发言,恐怕也是早已商议停当了。果然甘重理站起来道:“两位将军,匪军固守天炉关,末将今日观测周遭地形,为拔取此关,也只有正面攻击一途。”

    这话当然没错,天炉关周围全是高耸入云的高山,山上积雪霭霭,根本不用打翻山而过的主意。只是这事别的参谋想到了也不敢说出来,只有甘重理才能直言不讳。

    方若水皱了皱眉道:“难道只有强攻了?”

    甘重理道:“不错。”

    他这两个字说得很淡,但是所有的参谋都有些变色。方若水采取的便是强攻,但损兵三千,战事却毫无进展。再强行攻击的话,即使能攻下来,天炉关前非倒下两三万士兵不可。一个参谋声音发颤地道:“毕将军,为何不用飞艇队助攻?”

    飞艇队是共和军威力最强的部队,只是出动时成本太高,很少能用。但就算是让飞艇队飞到空中扔下一片平地雷,将天炉关轰平,总也比死伤千万的强攻要好。这参谋一说出来,众多参谋都颌首称是,觉得按共和国以人为本的治国思想,采取这等战术实是上上之策。

    毕炜叹了口气道:“列位将军,此事原先也曾考虑过,但列位想必不清楚,飞艇只能飞到两千尺高,若是再往高处,飞艇的气囊便会破裂。”

    毕炜所言亦是事实,当初飞艇初建,也曾试过往高处飞,结果超过两千尺,气囊破裂,飞艇上之人尽数摔死,因此后来的飞艇上升高度最多不得超过一千尺了。

    一个参谋道:“可是天炉关顶多也就五六十丈而已……”

    他的话还没说完,郑司楚在后面小声道:“朗月省的地势只怕就超过两千尺了。”

    果然,毕炜道:“朗月省地势太高,本身便有上千丈,在这儿飞艇根本无法升空的。”他看了众人一眼,道:“列位将军,此事便是分派给你们的任务,今天每人写一个作战计划,天黑之前给我。一人计短,众人计长,集思广益,方能百战百胜。”

    集思广益,确实是一个好方法,即使一个参谋定下来的计划毫无可行之处,但只要有一个想法可取,便可能组成一个切实的计划了。郑司楚虽然一向有些看不起毕炜,但此时却不由得由衷起了敬佩之心。

    毕炜,能够名列共和国五大上将军的第二名,的确不是等闲之辈。

    郑司楚和程迪文是住在一个军营里的,因为他们都是行军参谋,所以帐中还有桌子。一回到帐中,程迪文立刻摊开了纸墨笔砚,在一刀玉版纸上勾勾描描,郑司楚却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也不知想些什么。程迪文写写画画了一大堆,天也黑了下来。他舒了口气,正准备叫郑司楚去吃饭,扭头一看,却见郑司楚一条腿搁在另一条大腿上,正看着帐篷顶入神。他道:“司楚,你怎么不写啊?行么?”他知道郑司楚和毕炜起过争执,可现在是在军中,若是郑司楚有令不遵,那可要被毕炜责罚的,即使郑司楚的父亲是国务卿也没用。

    郑司楚道:“你写好了?那好,我也想得差不多了,等一会就写。先吃饭去吧。”

    说是吃饭,其实还是来分一碗汤。朗月省蔬菜甚少,毕炜这支援军还带上来一些,蔬菜又是搁不长的,所以把新鲜的先做成汤分给大家。虽然朗月省煮饭不太煮得熟,但煮菜汤还是足够了,肉干和在里面煮过后,居然也有些鲜甜之味,程迪文喝了一大碗,也破天荒地不觉得那面饼难吃了。他感慨地道:“原来菜汤面饼味道也还可以啊。”

    “你饿上三天后,吃点泥巴都觉得美味了。”

    郑司楚微微笑着,把一块面饼往菜汤里蘸了蘸,才细细咀嚼。程迪文把空碗往桌上一放,道:“对了,司楚,你想出什么破敌之策来了?”

    “你先说吧。你想的是什么?”

    程迪文道:“我只是照兵法上抄几句而已,也写不出什么来,无非是诱敌出击,然后以伏兵一鼓歼灭,再以追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入,趁敌人阵脚大乱之际突破天炉关。”

    郑司楚点了点道:“不错,用兵之道原本也就在此,我想的与你也相去无几。只是你用的是什么诱敌之计?”

    程迪文苦着脸道:“我要能想得出来,那我也是上将军了,不会还是个行军参谋。”他见郑司楚微微笑着,心中一动,叫道:“你有主意了?”

    郑司楚仍微笑着道:“差不多了。这条计不怕匪军不上钩。”

    “是什么?”

    “十二诡道。”

    所谓十二诡道,乃是一部不知撰人的兵书《行军七要》中的一小段,据说是前朝的军圣所著。实际上,这作者在兵书中说这一小段为上古兵书中所有,他也是拾人牙慧而已。十二诡道其实也没什么奇异,无非是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之类人人皆知的道理。《行军七要》也是军校兵法教科书中的一种,程迪文读得很熟,但一向不太看重,没想到郑司楚竟以此设计。他心中大感好奇,道:“到底是什么?”

    郑司楚坐到了桌前,拿起一支笔,先蘸饱了墨,道:“我写完后你看一下吧。”

    郑司楚写得不多,也不过四张纸。等郑司楚写完一张,程迪文已忙不迭地抢过来看了,待四张纸看完,他倒吸一口凉气,道:“司楚,你这条计也太绕了吧,匪军会中计么?”

    “如果是旁人,恐怕不会中计。但匪军与我们征战多年,他们对我们的底细知之甚详,却由不得他不中计了,哈哈。”说完,郑司楚还将手指往光光的上唇一抹,装着抹胡子的动作,这正是甘重理说得兴起时的习惯动作。

    程迪文仍有些惴惴,不知道郑司楚的想法到底成不成。天黑下来时将计划书交上去,十几个参谋人各一份,堆了一堆,也不知毕炜会取谁的计策。

    他们刚回来,忽然帐外响起一阵风风火火的马蹄声,有个人叫道:“郑参谋,郑司楚参谋在么?”

    郑司楚走出帐篷,高声道:“我在这里,请问有什么事么?”

    那是个中军士兵。他打马到了郑司楚跟前,跳下马来行了一礼道:“毕将军与方将军紧急召见郑参谋,有事商议。”

    程迪文又吃了一惊,但也不觉得太意外。郑司楚扭头向程迪文得意地一笑,道:“迪文,我先走了。”说着,他又用手指在唇上一抹。

    他随那传令兵到了中军,中军帐里灯火通明,毕炜与方若水正在里面说着什么。那传令兵道:“郑司楚参谋到。”

    方若水抬起头,道:“快,快请他进来。”

    郑司楚走了进去,跪下行了一礼道:“方将军,毕将军,末将郑司楚见过。”

    毕炜手中仍拿着一张纸,正是郑司楚写上的那份计划书。听得郑司楚的声音,他站了起来,道:“郑参谋,请起,坐吧。”

    郑司楚坐在一边,仍是声色不动,无嗔无喜。毕炜看了一下手中的纸,道:“郑参谋,这计划我与方将军都看过了,觉得十几份计划中,以你的这份最为可行。”他还没说完,方若水已急不可耐,道:“不错,你居然还会想到这种计策,五德营在飞艇下吃过一个大亏,肯定要上钩的。”

    郑司楚眼中一亮,从方若水嘴里又听到了五德营这个名字,让他大觉诧异。老师和方若水都见过旧帝国,他们还知道一些什么?

    毕炜似乎也觉察方若水有些失言,道:“郑参谋,你对这计划前后想了多久?”

    郑司楚道:“也没有多久,便是毕将军你说起飞艇时才突然想到的。”

    方若水叹道:“郑参谋,你当真是个天才了,哈哈。”郑司楚的父亲是国务卿,方若水自己虽然也是高官,但和国务卿相比毕竟要差了许多,这个马屁见缝插针,不能不拍。

    毕炜坐了下来,道:“怪不得这计划虽然落想出人意料,但前后照应不免有失粗疏,有些一厢情愿,若匪军没你想的那么聪明,不依你的想法行事该怎么办?”

    郑司楚怔了怔,他倒没想到这一点。在他想来,这个计谋敌人定会钻进来的,因此只以自己的想法写下去,没有考虑到各种情形。方若水在一边打圆场道:“郑参谋仓促之中定下此计,有粗疏之处自然难免,这自然要再加商讨,使之圆满了。”

    毕炜叹了口气道:“曹闻道可不是无能之辈。他能在朗月省经营这许多年,实力反较当初有所增加,这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与此人为敌,若有料不到的地方,只怕我也要败下阵来。”

    方若水脸胀得通红,喝道:“毕将军,你这个‘也’字是什么意思?”他先前强攻失利,损兵三千,却还是因攻失利,不能说败下阵来了。

    毕炜道:“方将军请不要多心,我只是说,料敌绝不可大意,谨慎用兵,方是上上之策。”

    方若水仍然有些气恼,但脸上也好歹平静下来。他重重吐了口气,道:“毕将军,依你之见,该如何应付?”

    毕炜道:“郑参谋此计其是奇妙,只消在此基础上添补一些应变之策,便大为可行了。方将军,请再将你帐下参谋都请来商议一番如何?”

    毕炜大概也觉得自己先前语气不免有些触犯方若水,此时说得平和了许多。方若水道:“好吧,马上让他们过来。”

    郑司楚忽然道:“对了,两位将军,从今日请将夜间巡逻之人减少一半。”

    方若水一怔,道:“为什么?如此一来我们的底细岂不是容易泄漏?”因为匪军拒守天炉关,要知道共和军上下情形也必须派出斥堠细作,将巡逻之人减少一半,被细作探知内情的可能也就大了一半。

    毕炜微笑道:“不错,正是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底细。”他看了一眼郑司楚,眼中已有颇为嘉许之意。这两人皆是足智多谋之人,郑司楚只说一句说,毕炜已然会心,方若水便要差了一筹了。方若水又是一怔,马上也微笑道:“不错,不错。”也不知是真知道还是装作知道。

    “敌军有何异动么?”

    曹闻道把油茶喝完了,抹了抹胡子,向那归来的探子问道。

    “敌军这两日只在操练,似乎新来之兵尚不能适应本地水土。只是,他们正在收集牛羊之皮,不知要做什么。”

    搜集牛羊之皮?曹闻道怔了怔。牛羊之皮用得最多的是制作软甲盾牌,难道毕炜会到了这儿才做这些东西么?自然不会。那究竟有何用途?

    他脑中突然一亮,人猛地站了起来,道:“他们有没有在煮一种极臭的东西?”

    探子怔怔地道:“是啊,我见那儿有士兵在煮,黑糊糊的,也不知是什么。”

    曹闻道喃喃地道:“又要用飞艇啊。”

    五德营当初百战百胜,但也经历过两场大败仗,其中一场便是因为飞艇,那次几乎是灭顶之灾,五万地军团竟然被打散,以至于只逃出他们一万余人。飞行机已是一种奇妙的战具了,而共和军的飞艇更是神奇。看来,共和军因为攻不破天炉关,便拿出这最后一招来了。

    如果是飞艇攻击的话,该如何对付?

    曹闻道心头一阵茫然。那场大败仗中,五德营不仅要面对铺天盖地的共和军,还要应付空中的飞艇轰击。那一次身处战阵,耳朵几乎被爆炸声和杀声震聋了,飞艇的威力让向来不败的五德营也惊慌失措,以至于四处溃散。那次大败仗是曹闻道心头最大的隐痛,也因为这一败,使得五德营的五统领阵亡了三个,连足智多谋的廉百策都死在阵中,后来只能让自己担当起统率残军的重任了。

    这付担子,实在是太重了,幸好,还有楚帅……

    楚帅能应付么?

    他猛地站了起来,看向东南方。天炉关象猛兽的巨口一样扼住了这条要道,这地方实可称得上天险,除非,敌人会飞。可是,现在敌人真的要飞渡过去了,这天险还能守么?

    一阵风吹了过来。现在正起南风,也正是从敌军的方向吹过来的。他走出设在城头的帅府,看了看蹲伏于两边的两门神龙炮。

    在这里立稳脚跟后,他首先就命军中工正重铸神龙炮。也因为有这两门巨炮,敌军屡次在天炉关前损兵折将,无法越雷池一步。可惜飞行机的制作太过精巧,风军团全军覆没后,再没有人知道如何做这种东西了。如果风军团还在,共和军的飞艇威力虽大,终究不能再耀武扬威。

    现在究竟该如何是好?

    这许多年来,曹闻道越发知道自己只能算个冲锋陷阵的勇将,实在非大帅的材料。也只有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才把指挥权交给了楚帅。只是,楚帅到底能不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

    也许,只有取得这次战役的胜利,楚帅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楚帅吧。

    他把天炉关的事交给中军官后,又向帅府走去。进了帅府,楚帅仍不在内,还在后面试验飞行机,看来飞行机的制作仍旧不得要领。

    当楚帅的脚步声又在后院响起时,曹闻道已有些急不可耐,不等楚帅出来,便行了一礼道:“楚帅,末将有事禀报。”

    楚帅和陈忠一起走了进来,陈忠当初号称天下第一力士,虽然也没办法证明,但与他角力的确实从来没有人能胜过他。此时的陈忠也已须发皆白,因为征战辛劳,这个四十余岁的汉子看上去和六十岁人差不多。

    楚帅一把扶住他,道:“曹将军,请起。我不是早说过您不要如此么?”

    曹闻道道:“楚帅虽是好意,但为将之道,当与士兵同甘共苦,一体无二。末将份属下属,自然该行这个礼的。”

    楚帅不再坚持了,曹闻道将礼行足了,方道:“楚帅,敌军今日起在雅坦村高价收集牛羊皮,且在烧煮沥青。”

    楚帅还不曾开口,陈忠已惊道:“什么?他们是要造飞艇?”

    虽然飞艇的制作方法他们也不知道,也不知道该如何让飞艇升起来,但飞牛羊皮和沥青是制作飞艇的材料,他们却是早就清楚的。曹闻道点了点头道:“正是,我也是这般想。”

    楚帅皱起了眉头道:“飞艇?不可能吧。”

    “末将也有怀疑,但探子便是如此报告,不会有错。”

    楚帅踱到帅府门口,看了看天空。朗月省因为地势绝高,天空也比别处要明亮清澈许多。楚帅想了想,才慢慢地道:“在朗月省,飞艇是飞不起来的。”

    曹闻道道:“什么?为什么?”

    楚帅笑了笑:“朗月省地形如此之高,当初的飞艇只能升到一千尺左右,但朗月省的地势已超过千丈了,那已超过飞艇升空极限。”

    陈忠忽道:“为何不是共和军改进了飞艇制法,现在的飞艇能够升那么高么?毕竟,都已经十几年了。”

    楚帅道:“若真有此事,共和军定会将制作飞艇的材料带来,不会就地取材,收集牛羊皮了。”

    曹闻道呼出一口气。楚帅的分析有理有据,看来事实确实如此,自己实在有些多虑。但他仍是有些诧异,道:“那他们收集牛羊皮做什么?做软甲么?”

    他刚说出是不是做软甲,陈忠在一边脱口道:“做攻城器械吧。”曹闻道倒是一惊,心道:“老陈这些年也长进了许多,不是以前那个一身死力气的莽汉了。”做攻城器械,确实比做软甲更有可能。哪知楚帅还是摇摇头道:“不会。他们是给我们看的。”

    “给我们看?”

    曹闻道和陈忠同时叫了起来。楚帅点了点头道:“正是。敌人收集牛羊皮,做的只怕仍是飞艇,但却是诱敌之计。在这里他们不能持久,不象我们天炉关内有千顷良田,可以自给自足,他们的粮草接济困难,最多只能围我们半年,半年之后必定绝粮,因此如果我们坚守下去,到时他们要么退兵,要么就不惜一切代价地强攻。”

    曹闻道恍然大悟,道:“那他们是引诱我们去攻打了?”

    楚帅微微笑了笑道:“正是如此。如果我们不中他的计,他也就无可奈何。”

    曹闻道心中放宽了一些,道:“也怪不得他们将巡逻兵力也减少了,原来是示弱于我,引我们前去攻打,那我们坚守便是。”

    他说得轻松,楚帅脸上却仍有忧色,道:“坚守只是权宜之计,敌人兵力远远超过我们,如果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猛攻,只怕天炉关也挡不住他们,他们豁出战死一半,也可以突入内部。到了那时,我们还能有什么胜算?”

    曹闻道心中又一沉。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对自己的实力自也清楚。现在天炉关内士兵还有一万零一点,虽然休养生息,这些年来也有新兵补充,但毕竟时日未久,那些新兵的战力也乏善可陈。一旦敌军真个突破天炉关,里面一大片平原,无险可守,定然一败涂地。他喃喃道:“守也不成,战也不成,那该怎么办?”

    “将计就计。”楚帅脸上带着一丝笑意,笑意中也有了些杀气,“敌人既然门户大开,有意引诱我们,那我们就因势利导,趁机而入,烧他的辎重!”

    曹闻道脑海之中猛地一亮。辎重粮草,乃是行军根本,粮草一绝,共和军就再没有胜算,只消顶住他们几轮抢攻,只怕这支共和军的远征军进得来出不去,要被全歼于天炉关了。他心头一阵兴奋,道:“好!该怎么做?”

    楚帅道:“曹将军,请你召集诸军将领,我们立刻来商议一个计策。此计若成,共和军不战自败了。”

    曹闻道点了点头道:“好,我马上去。”他兴冲冲地向外走去,方才进来时心事重重,此时判若两人。

    等他一走,陈忠叹道:“真好。”

    楚帅道:“什么?”

    “真好。”陈忠的眼里忽然飘起了一阵迷雾,“当初我以为我们真个要走投无路了,幸好上天把你赐给了我,星楚。”

    楚帅笑了笑,道:“爹,别这么说,我都是你们教出来的。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

    “共和军设此诱敌之计,多半不会想到我们要绝他后路。我算过了,两日后敌人的补给车队又会上来,如果我们能将这支车队击毁,胜算便更多几分。”

    陈忠猛地站直了,道:“遵命。”

    楚帅虽不曾让自己前去,但他知道自己这个孩子的心思。五德营将领中经过那一场大败后,已没有特别出色的人材,楚帅这般说,那是想让自己去。虽然这个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但此时,他心中也确实象面对着一个大帅。

    依稀仿佛,也有当初楚帅的影子了。他心底淡淡地想。

    “你将五剑斩带去吧。”星楚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陈忠皱了皱眉道:“这可不好,当初五剑斩就是守卫楚帅的……”

    楚帅打断了他的话道:“不要多说了。”

    五剑斩最初是十剑斩,是十个剑术极为高超的武士。如今虽然只剩了一半,年纪最小的也已过了四十,但剑术不减当年。虽然五人剑骑马上阵不见得如何,但在步下相斗,可以说天下没有一个人敢以一人之力与这五人抗手。楚帅将这五人派到陈忠身边,自是为陈忠保驾护航的。陈忠没有再说什么,淡淡道:“星楚,你可要小心,方若水还则罢了,那毕炜数十年前就是名将,你可要小心。”

    楚帅又笑了笑,道:“知道了,爹。”

    雅坦村外的援军阵地中,围了一片空地,毕炜在工兵中选派了二十余人手很巧的到那里,每日裁剪牛羊皮缝起来,再刷上沥青。只是一日功夫,便已将飞艇的飞囊制成了五分之一。

    照此进度,第六日便能将飞艇制成了。飞艇队制作成本太大,共和军中有不少新兵都没见过,只有少数老兵还记得当初共和军中这件神奇的武器,一想到那时飞艇浮在空中,大破不可一世的地军团的情景,那些老兵心花怒放,只觉这一仗是赢定了。他们却不知道,这飞艇其实根本载不了人,更不用说装载炸雷了。

    郑司楚看着工兵制作飞艇,心中却突然有了些不安。原先他只以为自己这条计丝丝入扣,敌人定会中这圈套,但听毕炜所言,却不免又有些踌躇了。敌人的将领有何想法,究竟如何应对,这的确是个未知数,又怎么能一厢情愿地觉得敌人也会按自己的计划行事?毕炜虽然将这计划补充了许多,但敌人若一概不理,一味坚守的话,势必又要成为强攻之势。而敌人在天炉关内屯积了大量粮草,足以坚守到明年,如果敌人真的不中计,难道真要打一场消耗战,以兵力优势取胜么?

    匪军一共不过一万余人,又缺乏补充,当共和军源源不断地补充上来,他们肯定是消耗不起的。但兵家上者,为不战而屈人之兵,用那么大的代价去平定这样一支匪军,即使胜了,那也是得不偿失的。他不禁感到有些茫然。

    敌人的上策,就是束手投降,让共和军给他们一个妥善的去处,这才是最好的结果吧,可是他也知道这样的事才是一厢情愿,绝不可能的,这一战一定要分出一个胜负来。一方占了地利,一方有优势兵力,现在双方的实力该是五五开,共和军占优些,可是要分出胜负,只怕双方都得付出极重的代价。

    “郑参谋。”

    方若水的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郑司楚转过身,只见方若水由两个亲兵护着向他走来。他跪下行了一礼道:“方将军,末将有礼。”

    方若水道:“这个计策……”

    郑司楚不等他说完,抢道:“这个计策是要好生商议,请方将军放心。”心中却有些暗自恼怒。方若水也算名将,怎么这等不识轻重,居然在大厅广众之下说了出来。虽然此处是共和军的营地,但安知不会有匪军的探子在这儿。方若水似乎也省得了,马上接口道:“正是正是。”他看了看四周,道:“郑参谋,我帐中有些青稞酒,去喝一杯挡挡寒气吧。”

    朗月省种的是一种叫青稞的麦子。青稞很是耐寒,方能在此处生长,酿成酒后味道也甚是醇厚。出征时军中士兵是不得饮酒的,但将领不在此禁令以内。郑司楚年纪虽小,酒量在军中却已小小有名,方若水对这个国务卿公子闻名已久,如今同在剿匪军中,若能攀上这层关系,日后军衔虽不能再升了,官职再升一两级还是可能的。

    郑司楚听得一个“酒”字,已是馋涎欲滴,虽然明知喝酒不好,还是跃跃欲试。跟着方若水到了他的帅帐,方若水让亲兵将酒菜端了上来。毕炜的火军团全军上下一律待遇,连郑司楚他们这些参谋也只能吃点菜汤面饼,方若水的帅帐中却大不相同了。尽管在朗月省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但他这儿还是有不少新鲜蔬菜肉食,肉都烤得香味扑鼻,蔬菜碧绿生鲜,方若水倒了杯酒,笑道:“郑参谋少年英俊,来,来,我先敬你一杯。”

    青稞酒的味道也很醇,郑司楚端起杯子来,笑道:“方将军过奖了。末将只是一介小兵,还望方将军栽培。”

    方若水道:“岂敢岂敢,郑参谋深通兵法,方某痴长几岁,与郑参谋相比,实在自惭形秽。郑参谋如此大才,方某有个不情之请,战后请郑参谋来我军中为将,不知可否?”

    郑司楚正喝着一杯酒,听得方若水的话,只觉得酒味也一下变劣了。这些过份的恭维话让他实在不舒服,如果自己的父亲不是国务卿的话,方若水大概连正眼都不会看自己一眼。但方若水这般说自是一番好意,他淡淡笑道:“多谢方将军抬爱,此事等班师后再说吧。”

    方若水叹道:“不是我说老毕,郑参谋如此大才,在他麾下实在是屈材。”

    即使是屈材,也比在方若水帐下更好一些吧。郑司楚默默地想着。方若水虽然与毕炜齐名,同是五上将之一,但这两人的能力实是有天地之差。尽管在方若水帐下待遇会好得多,可是却学不到什么东西。郑司楚发现,自己尽管不喜欢毕炜,但却还是宁可呆在毕炜麾下。

    也许,在自己的血液中,外公段海若的血仍然在流淌着,渴欲厮杀和战斗吧。

    方若水大概也觉察郑司楚并不是很想到自己军中来,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道:“郑参谋,此计成功的话,功劳簿上第一条便要记着你了。”

    郑司楚道:“这个全靠方将军和毕将军指挥有方,三军将士用命,大家合力方能成功。方将军,对了,那日我听你称匪军为‘五德营’,那到底是什么?”

    方若水有些尴尬。法律规定不得谈论前朝的事,但这回却是国务卿公子在问,而自己也漏出了一句。这算是军情,不算违纪吧,他想着,口中道:“五德营本是前朝军队中的最精锐之军。当初前朝有地、火、水、风四相军团,其中地军团便有五德营组成。”

    “地、火、水、风?”郑司楚怔了怔,“毕炜将军不就是火军团么?还有邓元帅所统也叫水军团,有什么关系么?”

    也许是因为说出了口,方若水也不再拘束了,道:“那正是前朝的水、火两军团,邓元帅和毕将军都曾在前朝为将。”

    “是这么回事啊。”郑司楚恍然大悟,那么说来,毕炜该和这个五德营曾经同殿称臣,相当熟悉了,怪不得对敌将也了若指掌。他道:“五德营的总统领是那个曹闻道么?”

    方若水笑道:“他?还排不上号呢。当初五德营人才济济,仁、义、信、廉、勇五营,曹闻道只是第五位,属勇字营统领。不过自仁、义、廉三营统领死后,他苦读兵法,本领大进,已是今非昔比了。”

    原来五德营只剩了两个统领!因为匪军能以一万余人力抗三万多共和军,郑司楚一直以为这支五德营定然无损,可听方若水这般说,五德营竟然只剩下了一些残兵败将,居然还能有这等战力,当初地军团整装满员的时候,这该是一支多么强大的部队!更让郑司楚吃惊的是,方若水原来也并不是自己想的那种无能之辈,他对敌人了解相当透彻。

    三元帅,五上将,的确都是名下无虚啊。如果方若水真的是浪得虚名,那以他不占绝对优势的兵力,恐怕匪军早就杀出来了,也不会行成现在的对峙之局。

    郑司楚道:“那五德营的主将是谁?还在么?”

    方若水象是被咽着了一样,怔了怔,郑司楚又问了一句,方若水方才道:“那个人……”

    他还没说完,门外忽然有人道:“方将军,敌军有异动了!”

    方若水如蒙大赦,站起来走到门口,道:“出什么事了?”

    门外是个斥堠。他跪在门口道:“禀方将军,匪军凌晨曾经开过一次门,有一小支部队脱离,不知去向。”

    与共和军相比,五德营对朗月省的地形了解得要多得多了。方若水道:“知道了。”

    他掩上帐门,脸上多了几分忧色。郑司楚道:“方将军,出什么事了么?”

    “匪军有异动,我担心,他们会不会派奇兵袭击我们的运粮队。”

    如果是昨天方若水说这一席话,郑司楚只怕会笑笑,觉得方若水无事生非,根本不用理会。但此时他知道方若水绝非无能之辈,不由得多想了想。的确,虽然进朗月省只有一条大道,但五德营在这儿经营多年,对这儿熟悉之极,安知会不会有什么小道相通。如果运粮队遭袭,全军粮草不继,那这仗就没办法再打了。

    这不是多虑。

    郑司楚站了起来,道:“方将军,运粮队有士兵押送么?”

    方若水道:“毕将军只派了五十个人前去接应。唉,要对付的是五德营,起码也得派上两百个护送才行。”

    “没和毕将军说过么?”

    “说过了,可他不听,只说我多虑。”

    方若水不论军衔还是官职,都要比毕炜低一级,加上方若水新败,在毕炜跟前更是说不出话来。郑司楚却觉得方若水此虑不是多余,粮草为行军之本,绝不能有闪失,毕炜足智多谋,怎么会不考虑这一点?他点了点头道:“方将军所虑大是有理,我去向毕将军进谏。”

    方若水舒了口气,道:“郑参谋你说得甚是,毕将军该听听你的。”其实他比郑司楚地位要高得多,只是不自觉地就将这个少年当成国务卿本人了。

    郑司楚站起身来,便要出门,忽然想起了什么,又道:“方将军,当初地军团的主将是不是姓楚?”

    方若水又是一怔,道:“你知道啊?”

    “他叫什么?”

    方若水又象咽着了一样,想了想,方才一咬牙,道:“他叫楚休红。”说着,忽然又笑了笑,道:“郑参谋,我真不愿提这个名字,不怕你见笑,方若水领兵多年,也算胜多负少,但当年在这楚休红手下败得最惨。”

    方若水也因此不愿提地军团五德营的事吧。经历过那样的大败,方若水定然心有余悸,所以毕炜才会讥讽他。郑司楚辞别了方若水,向毕炜的帐中走去,心中只是默默地想着。

    这个楚休红,多半不会在天炉关了,不然方若水只怕根本不敢提兵前来。那么楚老师和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关系?如果老师就是楚休红的话,现在自己对付的,不就是他的旧部么?

    郑司楚突然想到临出发时老师对自己说的那一席话。所谓的“仁”字,老师其实不是仅仅是指枪法,而是要自己多少对五德营手下留情吧?可是自己设的这个计策却要将五德营一网打尽,回去后老师知道了会怎么想?

    郑司楚求见时,毕炜正在帐中察看地图。见郑司楚进来,毕炜笑了笑道:“郑参谋,有什么事么?”

    郑司楚跪下行了一礼,道:“毕将军,方才听方将军说敌军今晨派出了一支小队,不知去向,方将军怀疑敌军会不会去偷袭运粮队。”

    毕炜笑道:“多虑。朗月省地形险要,只有一条大路通到这里,匪军又不会飞,他们怎么穿过雅坦村去偷袭运粮队?”

    郑司楚道:“敌军久在朗月省,地形熟悉,万一他们找到一条小路绕过雅坦村,那可如何是好?”

    毕炜道:“纵然有小路,要绕过雅坦村也须兜个大圈子。纵然他们能赶上运粮队,以疲弱之兵如何是护送士兵的对手?此间事务繁忙,准备事项众多,郑参谋,不多想这些了。”

    郑司楚道:“兵法有云,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我们只以为敌军不会偷袭,这不正是毕将军你所说的一厢情愿么?一旦运粮队遭袭,全军根本动摇,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毕炜脸沉了下来,喝道:“郑参谋,你可是在指摘我指挥不力么?”

    “末将不敢。末将以为有备无患,仅仅五十人护送实在太少,加派两百人前去接应终不会有错。毕将军,若军中无人有空,末将愿担此任。”

    毕炜似是被说错了,想了想,忽道:“好吧。郑参谋,我给你一支将令,你点二百人前去接应。”

    郑司楚脸上露出笑意,又行了一礼道:“多谢毕将军。那我即刻前去。”

    程迪文骑在马上,有些不悦地道:“司楚,你没事干请这种令做什么,在这路上跑马,难道好受么?”

    郑司楚接令后立刻点了两百人,带齐干粮出发。运粮队总要两日后才能到,现在出发,得一日多才能碰头。郑司楚知道已经落后了五德营半日,只望五德营的小道七拐八拐得多一点,不要让他们先行遇上运粮队。只是出发得急了,程迪文也被他拖了出来,一路上背地里抱怨个不住。

    郑司楚道:“迪文,别骂我,这粮草可是军中命脉,不能出乱子,累就累点吧,总比把性命丢在这儿的好。”

    程迪文也闭上了嘴。他和郑司楚在军校同学四年,知道自己这个好朋友实是个难得的将才,当初军校演习兵法时便是百战百胜,如今投入实战,郑司楚说的话多半有些道理,不然毕炜和方若水也不至于在那么多参谋的作战计划中独独挑中了郑司楚的一份。他掏出水壶来喝了一口,道:“司楚,你觉得匪军真会偷袭运粮队么?”

    “不一定。”

    程迪文几乎要把水壶都给扔了,他叫道:“不一定你还请令出来!”

    他叫得太大声,那两百个士兵都怔了怔,不知道这个程参谋大惊小怪做什么。郑司楚道:“不一定的意思是不一定会来,也不一定不来。对于这等事,我们自然是有备无患。”

    程迪文想了想,叹道:“好吧好吧,听你的,反正你这家伙够机灵,我爹就说过,听你的没错。”

    程迪文的父亲程敬唐虽然不是三元帅五上将之列,也是共和军的一个名将。听得程迪文这么说,郑司楚不由有些得意,道:“程伯真这么说么?”

    “是啊。我爹说你是个天生的军人,日后成就只怕在你外公之上。”

    程迪文说这话时也只是顺口一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说得完全正确,日后,郑司楚真的会大放异彩,在以后的内战中成为再造共和的英雄。只是这时的郑司楚仅仅是一个行军参谋,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过自己有可能超过自己的外公,号称共和国最初的七天将之一的段海若。他只是笑了笑,道:“我要能有程伯这样的成就,那就谢天谢地了。”

    他们出发时已过正午,过了一程,天黑了下来。由于全军都是骑兵,他们行进甚是快速,明天一准可以和运粮队碰头。从驻在成昧省的屯军点抵达雅坦村,大约得四日路程,这样郑司楚他们可以在中途遇到运粮队,前后总得三日半方能回到雅坦村。虽然心急如焚,但一到夜晚,路上漆黑一片,看也看不清了,只能打尖休息,等天亮再走。

    扎好临时营地,把马匹都拴好,这个营地虽然仓促搭成,却是整整齐齐。程迪文虽然对战术兵法没有太高的天份,但他和父亲一样,有相当高的整顿能力,这也是郑司楚非把他叫出来的原因。郑司楚定计指挥,程迪文依计执行,这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有程迪文在身边,郑司楚也觉得胆气壮了不少。

    点起几堆火,马马虎虎吃过了晚饭,郑司楚让士兵们早些休息,留了十个人巡哨。虽然这条路上鬼影子都不见一个,但郑司楚仍然不敢有丝毫大意。安排好后,他靠在一个背风的地方,仍然不紧不慢地咀嚼着半块面饼。程迪文已经草草啃完了,又从怀里摸出那支笛子来想要吹奏一曲,郑司楚忽道:“迪文,今天不要玩你那个鬼哭狼嚎了。”

    程迪文撇了撇嘴,道:“你少来嫉妒我,不会吹就明说好了,我教你。”

    郑司楚有些尴尬地笑了笑,道:“我是说今天不要吹了,不要惊动了敌军。”

    他的确在嫉妒程迪文吹得一手好笛,当初在军校,自己家世高过程迪文,外貌身高也胜过他,可程迪文就是因为能吹一手笛子,很让女校的学生如痴如醉,所以也有一些女生对他不理不睬,反而对程迪文颇加青眼。那时他也偷偷学过吹笛,但总是不入门,吹出来的很不中听。他说程迪文吹得“鬼哭狼嚎”,其实说的是自己。

    程迪文听郑司楚说的这个理由,倒也同意,道:“也是。”将短笛往腰里一插,但手上却很不得劲,晃了两晃道:“司楚,我们来练练刀吧。”

    这回轮到郑司楚撇嘴了:“你有那么好的宝刀,我和你比,不用几招腰刀就被你削断了,不干。”

    程迪文的枪术根本不能和郑司楚相提并论,刀法还勉强可以比比,但他的无形刀削铁如泥,郑司楚却是根本无法抵挡。程迪文道:“玩玩动什么真刀,我们用木刀试试吧。”

    他拣起地上两根拿来生火的木柴,抽出刀来削了两下,约略削成了木刀的样子,将其中一把抛给郑司楚,道:“看我程参谋大展神威,单刀力破郑司楚!”

    这当然只是吹牛,没用无形刀,只三四个照面,程迪文后颈被郑司楚轻轻砍了一下。如果用的是真刀,这一下足以将程迪文的头都砍下来。郑司楚用力甚轻,程迪文只是觉得颈后微微一痛,不由恼羞成怒,正待返身攻击,哪知刚转过身,忽见郑司楚向后一跃,跳开了三四步,道:“迪文,你听!”

    程迪文一怔,道:“什么?”

    “好象有脚步声。你耳朵比我灵,听听看。”

    程迪文听他说得郑重,伏倒在地听了听。这手伏地听声是军中人人都会的,程迪文因为吹惯笛子,耳力超过常人,细微之处也辨得清楚。他听着,忽道:“果然,脚步声甚乱,大约,有两百人。”

    “在什么地方?”

    “约摸一里以外。”

    一里以外……

    郑司楚陷入了沉思。朗月省人口很少,整个朗月省大约只有七十万人口,这两百人很有可能便是五德营的奇袭队。

    好快啊。郑司楚有些呆呆地想着。他不曾和五德营正式交手过,但五德营能让方若水吃了一个大败仗,自然不会弱,可走小路也如此快法,几乎要和他们并驾齐驱,明天很有可能同时赶到了。

    程迪文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道:“司楚,怎么办?”

    五德营熟悉地形,晚上也在赶路,此消彼长,速度不会比他们这支骑军慢。郑司楚心头有些发寒,觉得带出两百人来还是有些托大。可是如果士兵带得多了,行军速度又会减慢,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摇了摇头道:“不要多想了。现在我们在暗,敌人在明,他们未必知道我们也在接应,到时还有五十个先行接应运粮队的士兵,我们可占优势。”

    程迪文放下心来,道:“那就好。”他先前趴在地上,身上也沾了些泥土,拍了拍,忽然叫道:“哎呀,我的项链到哪里去了?司楚,你帮我找找。”

    郑司楚道:“你一个大男人,戴什么项链,丢了就丢了。”

    程迪文有点想哭似地道:“这可不一样,这是我妈给我戴的,一个鸡心坠子,上面镂着个‘吴’字。那是我的护身符,出发时我妈交待过,千万不能丢了。”

    郑司楚听他说得着急,也拿了根带火的木棒过来往地上照着。朗月省地势高峻,一钩残月高挂天边,淡淡的月光竟是蓝色的,照在地上也根本照不亮什么。在程迪文方才趴着的地方照了照,郑司楚忽然发现地上有个东西一闪,拿了起来道:“是这个么?”

    那是个金子打的坠子,上面镂着个怪怪的字,大概是个“吴”字,与寻常字体大为不同。程迪文接了过来道:“谢天谢地,就是这个。”

    项链的链子断开了,一时也挂不上。郑司楚见他笨手笨脚地弄着,道:“别弄了,天亮再看吧。”程迪文见黑灯瞎火的也的确弄不好,取出一块手帕来包好了放进怀里,准备明天天亮了再连起来。

    两人重新坐到火堆边,郑司楚道:“迪文,你这坠子上怎么有个‘吴’字?那是什么意思?”

    程迪文道:“你不知道么?我以为郑伯跟你说过的,我爹本来姓吴,程这个姓是后来改的。”

    第二日天一亮,二百人便早早起身,胡乱吃了点东西重新出发。发觉了五德营也在赶路,郑司楚的面色登时凝重起来。虽然随军出征,来了也有好几天,但一直还不曾开战,这一次,只怕就要面对面地对上五德营了。

    走到天交正午,停下了歇了歇,程迪文抽空拿出那个项链比划着。项链也是用金子打的,有一个环开了,手头没工具也弄不好,只能放搁在怀里,准备回去后让随军工正修一修。郑司楚一边喝着水吃着面饼,一边默默地想着。

    五德营要轻身奇袭,人数肯定也不会太多,大概也正如程迪文听出来的,在两百人上下。在军校时说起打仗,每个人都能眉飞色舞,似乎个个能手握重兵,百战百胜,但一旦真的要开战了,他才发现自己心底仍然带着惧意。老师也说过,初次上阵,再勇敢的士兵也会害怕,老师自己第一次到战场上时也一样。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体被利刀砍开,被长枪刺透,如果能无动于衷,那只能是个疯子。所以感到害怕并不可耻,更重要的是克服自己的恐惧心,这样才能越战越勇。

    自己和程迪文都是第一次上战阵,现在,也正是该害怕了吧。他回头看了看手下的那些士兵,由于这十一年来基本无甚战事,这里的士兵也有近三分之一都是新兵。昨天听得敌军也在赶过来,那些新兵中有几个不住地舔着嘴唇。郑司楚知道,越是恐惧,嘴里就越是发干,这几个人虽然脸上看不出来,心中实是害怕之极了。

    还好。他想着,至少自己还没怕成这样。也许,程迪文说自己天生就是个军人,可能也没错吧。可是他心里最喜欢的,其实是什么都不做,静静地躺在一片细草如茵的野地里看天上的白云。

    他看了看四周。朗月省十分荒凉,虽然是夏季,天午时阳光很烈,但由于地势太高,仍感觉不到多少暖意,地上也少见绿色,只有零星几株树半死半活地直立在路旁。天上的白云倒是慵懒如絮,一朵朵如伸手可及。

    如果没有战争,拣一块石头睡上一觉,让太阳照在身上,呼吸着清冽的空气,倒也不错。

    他不由得笑了笑,默默地垂下头。

    “司楚。”

    程迪文拍马过来,叫了他一声。郑司楚略略一惊,抬起头道:“怎么了?”

    “前面好象有一支马队过来了,不是太远,顶多一两里地。”

    郑司楚侧耳听了听,群山重叠,根本看不到什么,风中依稀有一两声马嘶。那是运粮队么?他倒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运粮队来得这么快,本以为至少得天黑下来时才能碰到。他在马上长了长身,道:“快碰到了吧?”

    程迪文脸上却有些忧色,道:“好象,还有一支人马也在靠近,多半便是匪军。”

    在一里外的小道以相同方向前进,到现在也该靠近了吧。他道:“让大家小心,刀枪出鞘,软甲不得解开。”

    虽然天不是很热,但毕竟是夏天,太阳在身上晒了半日,又急急赶路,人马都有些疲惫,身上也出了汗,有几个士兵大概因为汗水沾湿了内衣,已将软甲解开了,让风吹着。听得郑司楚的话,程迪文点点头道:“是。”他转身叫道:“兄弟们,可能马上就要和匪军交手,大家将武器准备好,软甲一律扣上,不得有误。”

    又走了一程,马嘶声越来越近了,声音很是平和,十有八九是运粮队。郑司楚略微松了口气,却见一边的程迪文面色却更凝重了许多,他诧道:“迪文,你怕了么?”

    程迪文点了点头道:“有点。”他又放低声音道:“匪军的声音忽然消失了。”

    消失了?郑司楚心头一阵茫然。一支人马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的,那些人大概也停下来休息吧,不知会不会发现自己。他道:“千万要小心。迪文,你多听着点。”

    程迪文耳力比自己好,这一点郑司楚也不得不佩服。程迪文舔了舔嘴唇,嘴唇上的皮肤也因为干燥而有些裂开。他小声道:“司楚,打起来的话你可要帮着我一点。”

    郑司楚在军校里便是刀枪兵法都名列前十位的优秀学生,程迪文就只算平平了。郑司楚在鞍前摘下了白木枪,取下了鹿皮枪套。枪尖已经开了锋,这枪是老师手制的,和工房里做出来的统货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枪刃上带着一层层细密的花纹。老师说过,真正的好钢在井水中浸上两年,待杂质锈尽,然后用猛火烧软,折叠后锤打。这般要打二十次以上,所制精钢坚如磐石,百折不弯。老师这个枪头只怕锤打了五十多次,那些花纹已密得如同极薄的蝉翼叠在一处。在开锋时,工正说这枪头居然磨裂了五块磨刀石方才开锋成功。

    他掉转枪头,试了试枪刃。枪刃带着一股刺骨的寒意,沁得肌肤都有些疼痛。他垂下枪,枪尖离地还有半尺许,象有一股无形的风从枪尖上吹出,地面的浮土竟然被枪锋逼开了。

    真是一把好枪。他心中暗自喝了声彩。从枪头到枪杆,无一不顺手,而且不加一丝多余的藻饰。握住了白木枪,他心头也定了许多。

    “这把枪真好。”

    程迪文在一边羡慕地道。当他握到过白木枪后,这话大概已说了不下五遍。郑司楚微微一笑,道:“回去后我问问老师,看他还有没有别的枪了,请他也给你一支。”

    “真的么?”

    程迪文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伸手一摸腰间的无形刀,似乎脱口要许个愿了,但想了想还是没说。大概随了白木枪,别的枪都不值得他用无形刀来换吧。郑司楚也知道,即使老师还制了别的枪,但肯定不会有白木枪这么好。

    又走了一程,程迪文忽然叫道:“碰到了!”

    其实郑司楚也听到了,前面马嘶之声不断,运粮队看来就在前面数百步之处,只是山道蜿蜒,也看不到。他回头道:“走吧。”

    刚说完,那儿忽然发出一阵呼喝。这阵呼喝极是突然,如同山崩地裂,连飞羽也惊得倒退了一步,有个走在郑司楚边的士兵叫道:“出事了!”

    郑司楚只觉心头如火燎一般。他们已经赶得很急了,但五德营还是抢先了一步,早就设好了埋伏。他举枪一挥,叫道:“快冲!”话刚出口,程迪文一马当先,已冲了出去。程迪文虽然说心中有些害怕,一旦真出事了,冲得却比谁都快,郑司楚只顿得一顿,边上已有十余个士兵冲过身边,他一夹马腹,飞羽猛地发力,一跃而起,已跟了上去。

    前面是个山嘴,郑司楚还不曾拐过去,便已听得刀枪相击之声,夹杂着马的狂嘶,人的惨叫。待冲过山嘴,只见山道上停下了十几辆大车,一些身披异样软甲的士兵正在向车队攻击。那些士兵高矮不一,但极为勇猛,守车队的只有五十个士兵,哪里挡得住这等猛攻,正在节节败退,也亏得程迪文他们的前队已经在和这些士兵在交战了,车队尚能支持,但也已岌岌可危。

    郑司楚冲到程迪文身边,有个敌军拍马迎了上来。这人用的也是枪,郑司楚不等他的枪刺来,白木枪一勾一带,枪杆挡开了那人搠来的长枪,枪尖一探,一下刺入他的前心。刺进去时,仿佛刺入的是一大块软泥,那人惨叫一声,一个跟头从马上摔了下来,白木枪的枪尖上殷红一片。

    这是郑司楚第一次杀人。当枪尖刺中那人,那人发出惨叫的时候,郑司楚只觉心头一凛,但随着那人翻身落马,心底又一下归于平静。

    杀人原来如此。一个生命在转瞬间就消失了,那么容易,如水面的泡沫。由不得他再伤感,边上一个敌兵大喝一声,又冲了过来。这人用的是一把大刀,看来力量不小,大刀劈下时风声甚历。郑司楚白木枪还不曾收回,顺势一架,枪尖朝下,这人的刀砍在铁塔木枪杆上,竟然发出了金铁之声,枪杆也出现了一个白印,刀却滑了下去。此时郑司楚已冲过这人身边,白木枪已是倒提之势,也不变幻,枪头一颤,一下脱出那人大刀的压制,反手一枪刺去,那使刀的敌兵措手不及,哪里还闪得开,这一枪正中他的背心,又是一声惨叫,也摔了下去。

    连杀两人,敌兵也顿了顿,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少年将军生了忌惮之心,一时竟没人敢再冲到他跟前。郑司楚拍马到了程迪文跟前,程迪文持枪正与一个敌兵苦战,这敌兵的枪法比方才两人高得多了,程迪文只剩了招架之攻,郑司楚到了他身边,一下接过那人的攻势,叫道:“迪文,怎么样?”

    程迪文叫道:“你来得正好,这人本领太高,我差点要归天了。”

    这敌兵的枪术的确比程迪文高出许多,程迪文右肩被划了一道,血已将袖子都染得红了。此时这人以一敌二,一时间竟还不落下风,但在郑司楚这等快攻之下,也只剩了招架之功。郑司楚以快枪出击,程迪文在一边助攻出得一枪,他已出了三枪,但这人枪术果然大是高明,居然完全挡得住。

    好枪法。郑司楚暗暗赞叹。五德营真个名不虚传,怪不得要方若水和毕炜两个上将军才能对付。此时敌兵见程迪文和郑司楚两人围攻此人,纷纷冲了过来,郑司楚带来的两百人已尽数扑上,敌人数量也大约在两百余人上下,此间战事虽剧,攻打车队的一方登时少了许多。这人挡开了郑司楚的一轮快枪,一拨马向后跳开,叫道:“快去帮陈将军,这里有我!”

    程迪文叫道:“有你还有什么用!”他有郑司楚在侧,知道这个好友的枪法极是高强,在军中也少有对手,胆气登时大壮,臂上虽然受伤,伤势却极是轻微,也不在意,拍马追了过去。郑司楚叫道:“迪文,不要追!”但哪里来得及,程迪文已追上了那人,一枪向那人背心刺去。

    这一枪可圈可点,一鼓作气之下,枪风甚厉。那人反手举枪来拨,竟然拨不动程迪文全力一击。程迪文只道这一枪定要让这人来个一枪穿心,他还不曾杀得一人,眼见平生所杀第一个便是个枪术甚高之人,正在得意,耳中却听得一声尖啸。这尖啸如带锋刃,他眼角一瞟,也不见有箭射来,正略略吃惊,座骑却一声暴嘶,猛地跳了起来,程迪文一把捞住马缰绳,但马匹也猛地摔倒,他一个倒栽葱从马上摔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是从敌军阵中飞来的一颗铁弹子。铁弹子比箭要小,飞行之速却要快得多,这颗铁弹子正打中程迪文座骑的右眼,直没入脑,程迪文的座骑也是匹好马,却被一弹打死,发弹之人手法也当真非同凡响。

    郑司楚一见程迪文落地,不由大惊失色。那使枪的使回转枪来,猛地向摔倒在地的程迪文刺去,程迪文连爬都没爬起来,眼见闪不开这一枪了,只怕会被钉死在地上,自己冲上去也已来不及,他几乎不忍再看。哪知那人的枪刚一刺去,程迪文手中白光一闪,“当”一声,一个枪尖猛地飞了起来,竟已被程迪文削断。

    那是程迪文在千钧一发之际拔出无形刀来,一刀砍落了那人的枪头。只是那人一枪仍在下刺,枪头虽然,枪杆象一根棍子一般重重戳在程迪文胸口。程迪文惨呼一声,被戳得在地上向后滑出了半尺,手起一刀,又将那枪杆也砍断了半截。

    郑司楚此时已到程迪文身边,那人枪杆再断,顺手一扔,喝道:“枪来!”边上有人将一杆枪向他扔去,郑司楚哪里让他接在手中,恨他对程迪文下手狠毒,挺枪猛地向他前心刺去。那人见这一枪来势极快,手中虽已抓住了枪,但哪里还来得及,一时吓得脸色也变了。

    眼看这一枪便要将那人刺死,边上突然同时飞来两剑。这两把剑都不是军中用的重剑,要细许多,但力量却也极大,两剑交叉,一下架住了郑司楚的白木枪,猛地向上抬去。郑司楚的力量虽然不小,毕竟挡不住这两人合力,一枪被抬得失了准头,擦着那人肩头掠过。他收招极快,一枪不中,枪尖一挑,又猛地砸了下来。此时他的枪已收回了一些,正是枪锋砸在两剑交叉处,“当”一声,两把剑竟然同时被白木枪枪尖砸断。

    此时那人的脸已变得惨白。郑司楚出手快如闪电,一连两枪几乎毫无停顿,此时一枪仍在刺来,那两个使剑的双剑齐断,再也帮不了他,郑司楚又恨他出手太狠,这一枪刺得毫不留情,只怕再也挡不住了。

    这时有人猛地喝道:“小心了!”话音未落,郑司楚只听得又是一声极其尖利的啸声。那个在阵后发射铁弹子的又向他发了一颗。郑司楚若不留手,一枪自能将那人挑于马下,但自己也要被铁弹打中。他变招极快,手腕只是一抖,白木枪忽地收回,只听得一声厉响,白木枪的枪尖上如长了眼睛一般,一下将一颗铁弹磕飞。他还待再向那人出枪,但那人已退了两步,再也刺不中了。那人手上虽然已握稳长枪,当方才郑司楚的一轮攻击如同电闪雷鸣,一时夺去那人心魄,竟然不敢再和郑司楚正面对敌。

    郑司楚挡在程迪文跟前,道:“迪文,你没事吧?”他见程迪文四脚朝天,心中大是惊慌。程迪文勉强爬了起来,道:“还死不了。”他当胸被戳了一枪杆,若不是及时将对手枪尖削去,这一枪定要将他刺穿了。

    郑司楚道:“你快退后去歇歇。”此时士兵们已在与五德营交手,虽然人数稍稍占优,但敌人个个枪法高强,竟有抵挡不住之势。他心急如焚,喝道:“不要乱,结阵!”

    士兵们听得郑司楚的喝声,立时向中央靠拢。路也不是太宽,并排最多只能站上二十人,眨眼间已约略站好了一个方阵。此时已有二三十个士兵横尸中央,其中还是共和军的尸体多一些。

    刚站好队,忽然听得运粮队中发出了一个人的大喝声。

    陈忠大踏步上前,喝道:“共和叛军,还不投降!”

    此时的叛军其实是他自己了,不过陈忠称共和军为“叛军”已有十多年,从不改口。他的声音响若炸雷,几个拦住他的共和军被他的喝声吓得一激凛,手中长枪都差点落下地来。

    陈忠当年号称“力伏九牛”,一身神力惊人,此时年纪大了,神力依然,共和军总要合五六人之力方能挡住他的一刀。守运粮队的士兵原本就少,连拉车的民伕算上,也不过七八十人,陈忠带的虽然只有四十余个,但这些共和军仍是节节败退。只是共和军依据粮车反抗,一时间仍然冲不过去。

    这时共和军中一个带队的军官道:“陈将军,我知道你是帝国名将,但在下既受军令,唯死而已,陈将军不用多说。”

    陈忠皱了皱眉。他虽是神力无敌,却从不好杀,在五德营中,他所统的信字营是斩级最少的。此番奇袭,只望这些守兵一喝即散,将粮车推入山崖便大功告成,哪知共和军竟然又派人在最紧要关头接应,所统奇袭队只得分出大部由副将带领抵挡,自己手中只带四十余人,虽然共和军根本不是对手,但步步为营之下,自己一时间居然攻不上去。

    他心中怒意更增,回头喝道:“不要再留手,一律杀了。”

    下出这等命令,他心中也有些颓唐。身后的士兵猛地向前冲去,这些人不少是地军团五德营时的老兵,即使是后来入伍的,也屡经战阵,与共和军的士兵不相同日而语,只一个冲锋,但将共和军尽数逼到了粮车之后,两个逃得忙的立时被砍翻在地。

    那共和军的军官也喝道:“守住!毕将军派来的援军马上就会杀过来,勇士们,别丢了火军团的脸!”

    原来是火军团的士兵,怪不得如此强韧。陈忠已冲到粮草前,边上几个士兵护着他,火军团的士兵隔着粮车用长枪乱搠,陈忠喝道:“帮我挡住!”伸手将大刀柄插入车下,扛在了肩上,大喝道:“起!”

    陈忠因为力量极大,因此大刀柄与平常不同,完全用精铁铸成,当初信字营铁刃陈忠之名曾是共和军的梦魇。这粮车总有两千余斤的份量,陈忠刀柄一撬,粮车前轮竟然离地而起三寸有余,整辆车都摇摇晃晃起来。车后的共和军见此情景,纷纷惊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陈忠撬起粮车,顿了顿,猛地喝道:“开!”肩头一发力,粮车被顶得移到了一边,晃动着倒了下来。在共和军见鬼一般的惊叫声中,这粮车轰然倒地,一下从路边摔了下去,车上的粮包如冰雹一般四散,翻滚着沿着山坡倒下去。

    粮车一被掀翻,车后的共和军登时露了出来。那火军团军官喝道:“全员退后,他掀不翻两辆的!”

    这人虽然也为陈忠的神力咋舌,却方寸不乱,几十个士兵重又退到后面一辆粮车后,仍然以此顽抗。陈忠弄翻这辆车,本就是立威之意,哪知火军团丝毫不乱,他叹了口气,喝道:“杀了!全杀了!”

    真是一场苦战啊,火军团名下无虚。他默默地想着。这些火军团士兵虽然今非昔比,不是毕炜最初的班底了,但仍有当初号称攻击第一的火军团的影子,要杀了这几十个士兵,实在要大费周章。

    他看了一眼身后。后面的士兵正在与共和军交战,虽然人数不及,但有攻有守,那支援军根本杀不过来,自己还有得是时间。

    薛庭轩这小子很不错,不会辱没星楚的。

    他有些欣慰地想着。

    郑司楚眼见一辆辆粮草被推da在山坡下,心中大急。但对手强到了超出他的意料,虽然人数不及,却守得极其顽强,两军一共也不过数百人,一时却如同千军万马,不时有士兵被击落马下。

    此时火军团两百人如车轮一般轮转不休,用的是个三叠阵。这阵势原本只用于弓箭手,将全队分为三组,一组射箭,一组准备,一组搭箭。当第一组射出后立刻退到最后,第二组上前一步发射,第三组也已将箭上弦,马上便可发射,如此连番攻击。毕炜因为觉得火军团不能一味以弓箭攻击,必须加强个人的格斗能力,因此将三叠阵变化为适用近战,如此火军团的攻击可远可近。敌方布成的却是个古怪的圆阵,不住转动,冲在最前的士兵一被卷入敌阵,便如一颗磨盘下的豆子一般消失在敌军阵营中。

    即使能突破敌军,那时粮车只怕也已被敌人尽数摧毁了。他心中有如火烧,却也束手无策。在这种时候,也只有看两军哪一路更顽强,什么奇谋妙计都没用处。只是这般斗下去,定然是个两败俱伤之局。

    程迪文已换了匹马,气喘吁吁地到郑司楚身后道:“司楚,这般打下去可不妙啊,我们好象不是敌人的对手。”

    此时两方都已有相当大的伤亡,自己一方死得更多,此消彼长,只怕最后真的是要两边统统打光。郑司楚只觉一阵茫然,看了看马前的一具士兵的尸体,道:“还有什么办法么?”

    这样的恶战,也已除死无休。虽然郑司楚觉自己已经练到了铁石心肠,但眼见士兵被刺得血肉横飞地摔下来,几次忍不住要让大家退下。只是他也知道,现在只消有一方稍稍退后,便是一败涂地了。

    就算死,也只能硬顶住。在这等情势下,什么兵法,什么诡道,统统没有用处,只能以刀枪来说话。

    这时对方那人忽然拍马上前,叫道:“住手!住手!”

    随着他的叫声,敌人忽然齐齐退后两步。动作极是整齐,竟然如同预先训练好的一样。共和军仍有收不住势冲上前的,但更多的也是纷纷退后,却要乱很多。郑司楚吃了一惊,喝道:“全体站住,不要动!”

    士兵的优劣,还是有差别的。他有些痛心地想着,火军团虽强,看样子竟然比敌人仍要差了一线。

    两边士兵站定了,那人叫道:“在下薛庭轩,来将通名!”

    郑司楚有些诧异,两将通名,只有在说故事时才听到过,没想到敌人真个要来通名。他大声道:“我是共和军行军参谋郑司楚。”

    “行军参谋?”这个官职大概也把对方搞楞了。这薛庭轩也没想到敌人竟然不是战将,仅仅是个参谋。他点点头道:“郑将军,薛庭轩有礼。”

    薛庭轩莫名其妙的礼节让郑司楚也摸不着头脑,他喝道:“你有什么话么?”

    “郑将军枪法通神,薛庭轩佩服之极。此时两军不分胜负,与其任由士兵相斗,多有死伤,不如我二人决一胜负。”

    程迪文在身后小声道:“司楚,别信他的!”

    此时粮车已被推翻了大半,押送粮车的士兵凭借最后几辆粮车仍在苦斗。郑司楚知道已是鞭长莫及,杀不退这批人,粮车定是救不出来了。他心中颓唐,但听得那薛庭轩出言挑战,却又豪气顿生,道:“好,我来取你性命!”

    薛庭轩笑了笑,道:“诸军退后,严阵以待。”他手下也只剩了百十来人,但发令之时气度雍容,如统万众。郑司楚也道:“大家退后。”正待打马上前,程迪文忽道:“司楚,等等。”郑司楚转过头,程迪文解下无形刀递给他道:“拿这把刀吧,小心他暗算你。”

    郑司楚心头感到一阵暖意。他接过刀来,将自己的腰刀解下换了一把,道:“放心吧。”

    这薛庭轩枪术高强,但郑司楚有自信胜过他。可是程迪文仍是带着忧容,道:“小心他有别的本事。”

    郑司楚点了点头,打马上前。此时两队分开,当中隔开一个空地,薛庭轩立马站在阵前,见郑司楚过来,大声道:“郑将军,想不到共和军中还有阁下这等好手。”

    郑司楚只是淡淡道:“你也一样。”

    如果能一枪刺倒这薛庭轩,敌人的士气定然一落千丈。他举起了白木枪,摆出出枪式,眼角却突见那薛庭轩忽地一笑,笑容大是诡异。

    最后一辆粮车也被陈忠与几个士兵推翻,车后的共和军士兵失去了屏障,全都暴露在五德营的枪下。其实陈忠只带了四十余人,一轮猛攻,有七八个受伤,共和军的士兵虽然死了十来个,人数仍然多过他。可是这些共和军都已被陈忠这身惊世骇俗的神力惊呆了,竟然已失去了斗志,已是束手待毙。

    那火军团军官忽然大喝一声,挺枪上前。他骑在马上,陈忠却是步行的,这一枪大是不凡。此时这人还能反击,火军团的确名不虚传了。哪知这一枪刚到陈忠面门,陈忠左手忽地一探,一把抓住枪杆,发力一拖,这士兵禁不起陈忠的神力,被一下拖下马来抢在地上,待爬起时脸上都已被地上的石子擦伤。他伸手要去拔出腰刀,边上一个五德营的士兵猛地冲上,举枪便搠。这一枪正刺在他的右肩,那腰刀只拔出一半,便再也拔不出来了。这五德营的士兵枪尖一抖,脱出他的伤口,正待向他心口再刺,陈忠左手枪一把架住那士兵的枪,道:“此人也算一条好汉,饶他性命吧。”

    这军官喝道:“陈将军,我原不是你的对手,但粮车失陷,在下唯死而已,不必多说了。”

    陈忠看了看他,道:“好汉子。你若不弃,不如降我吧。”

    这军官冷笑道:“要杀便杀!”他右臂被刺,左手忽地反手拔出刀来,身形一晃,已卷入陈忠长枪之中,一刀平着向陈忠削去。边上那个士兵被陈忠喝住,长枪还不曾收回,一时哪里还挡得住,惊叫道:“陈将军!”哪知陈忠忽然将身一侧,右手大刀象被弹出的一般猛地挥出,“嚓”一声,这军官的人头一下飞了起来,尸身倒地。

    陈忠看了看这军官的尸体,叹道:“可惜。”他看了看另外那些士兵,喝道:“有不降者,以此为例!”

    那些共和军士兵浑身抖了抖,却没一个答应的。边上一个五德营的军官低声道:“陈将军,要杀了他们么?”

    陈忠脸上掠过一丝痛楚,顿了顿方道:“缴了他们的械,放他们走吧。”

    他生性就不愿多杀,见这些共和军虽然害怕,却没一个愿降的,只怕也真个没人觉得跟着五德营能有作为。他扔掉了左手倒握着的长枪,转身向回走去。现在粮草尽数击毁,也该马上回去了。

    刚转过身,却见后队却站着不动,并不曾交战。他怔了怔,向一个近的士兵问道:“出什么事了?”

    那士兵道:“薛将军单骑挑战敌将,要决一生死。”

    陈忠吃了一惊,道:“什么?胡闹!”他知道这薛庭轩是由五德营培养长大,自恃枪法出众,向来觉得单以枪法而论从无敌手,只怕也因为敌将枪法太高,竟然不顾一切要去单挑。陈忠对五德营极有自信,带出来的这些士兵都是精挑细选,此时敌我兵力相差无几,而五德营有八阵图,绝不会失败。可薛庭轩若是败北,那士气一落千丈,敌人挟单挑获胜之威,只怕一下便能冲垮八阵图。

    只望薛庭轩不要败。

    他跳上了边上的座骑,打马向前冲去。

    由于路并不很宽,一边又是一个很陡的山坡,郑司楚也只能以枪法取法,无法借飞羽的脚力来助攻。但这薛庭轩枪法大是高明,白木枪虽则厉害,薛庭轩只以轻巧手法化解,枪尖总不相触。

    郑司楚只觉背上已有汗水沁出。他初次上阵,便碰上了这般厉害的一个对手,多少有些心浮气躁。更知道敌方还有一个会打铁弹子的隐在暗中,虽然说好旁人不能援手,只是两人相搏,但安知敌军讲不讲信义,郑司楚已向程迪文交待好,若是敌方敢施暗算,火军团立刻放箭。火军团的长技正是弓箭,方才攻得太急,以至于未能一展所长。

    但要以枪术折服这姓薛的,却也不那么容易。这薛庭轩枪术大是精妙,与郑司楚的明明是同一个枪路,虽然招式有所不同,但手法极是相似,有时两人出枪几乎相差无几。

    看来几能用交牙十二金枪术了。

    几个照面过后,郑司楚带住马,提着白木枪看向薛庭轩。老师说过,交牙十二金枪术太过凄厉,出手绝不留余地,所以一旦使出,枪下往往就不会有活口。薛庭轩这等本领,恐怕也只能用这一路枪才能制服他。只是自己的枪术未到炉火纯青之境,如果是老师使出,对手生死随心,但自己使出,多半就要取他性命了。

    如果杀了他,敌人到底会一哄而散还是恼羞成怒,大举扑上?他心中仍是没底。

    此时薛庭轩也只觉微微气喘。他年纪虽轻,却是五德营后起之秀中枪术第一的人物,但眼前这个共和军行军参谋枪术高到了出乎意料,先前被郑司楚逼退,还可以说是两人合力,但现在却是一对一地单挑,对手的枪术层出不穷,虽然年纪比自己还小一些,但力量、枪术无一不是大高手风范。

    共和军中居然也会有这等枪术好手!

    薛庭轩驭马之术甚精,催马时不必手拉缰绳。他将左手伸到了背后,后腰上,挂着一把手弩。这是他已过世的父亲生前给他做的,四十步内足以射穿软甲。薛庭轩精练三样兵器,马上枪,步下刀,暗器就是这把手弩。在这样的距离,绝对是百发百中。只是他先前不服郑司楚枪术,才会要求单挑比枪,如果用了暗器,不免有些不讲信义。

    说不得了,战场上是没有信义两字好讲的。他想着,左手已取下了手弩,大拇指一顶,松开了保险。

    下一个照面便要用手弩了。

    两匹马相距只不过两三丈,两人同时催马,几乎眨眼间便到了近前。

    郑司楚的白木枪已平平举在胸前。交牙十二金枪术的起手式平平无奇,但一旦出手,这十二式枪如飞瀑狂澜,顺流而下,即使对手枪术高过自己,但这交牙十二金枪术使出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反击的。

    杀了他!

    郑司楚只觉胸口如有一团火燃起。他已杀过了数人,此时心中再没有因为杀了人而有的惶惑之感,只觉心中空空如也,眼前只有对手的枪尖。

    这时五德营后突然传出了一阵急急的马蹄声,有个人都急冲过来,不论是共和军还是五德营,都发出了“咦”的一声,共和军中都以为那是敌人的援手,有人已高声骂道:“不要脸,一个人打不过要两个人么?”

    薛庭轩也已听到这马蹄声,眼角一瞟,却是一怔,郑司楚心不旁骛,挺枪向他前心刺去。两人都在催马,哪里容得薛庭轩分神,郑司楚的座骑刹那间已到薛庭轩跟前,喝道:“受死吧!”

    白木枪破空而至,枪尖上竟然隐隐带着风雷之声。薛庭轩分了分心,郑司楚的枪已到了他的面门,他吓得魂飞魄散,手中长枪却也不慢,百忙中一横,猛地压向郑司楚枪头。

    只是这等一来,他的枪便只能守而不能攻,已是任人宰割之势。身形一动,已露出藏在身后的左手。共和军在薛庭轩身后,不少人已发现了薛庭轩的动作,而共和军都直到此时才发现。薛庭轩心知以长枪已无法再招架了,咬了咬牙,左手猛地探出,指向郑司楚。

    郑司楚一枪刺出,便已发现薛庭轩左手有异,白木枪突然一转,枪杆已沿着薛庭轩的长枪滚动,薛庭轩手中长枪本已压住了郑司楚的枪,突然间觉得手中长枪如同活了一般,几乎要抓不住了,他也顾不得,左手五指猛然发力,手弩已疾射而过。

    “啪”一声,这箭直取郑司楚面门。薛庭轩只道定能将郑司楚射落马下,哪知千钧一发之际,郑司楚的头忽然一偏,箭擦着他耳根飞过。

    薛庭轩心中一凛,他的手弩可以连发六支,只是手指还不曾扣下,左手忽然一阵剧痛,白木枪不知怎么一来竟然已脱出自己长枪压制,枪尖从他左手指缝刺入,透过了手背。他疼得大叫一声,哪里还扣得下去,心知这回是一败涂地,正待拨马逃回去,可身子只是一侧,白木枪忽进忽退,几乎同时刺中了他的双肩。

    郑司楚的长枪一发不可收拾,他闪过了薛庭轩的手弩,心中也一阵恼怒,手下再不容情。交牙十二金枪术顺极而流,薛庭轩中门大开,只消一瞬间便可以在他胸前添上十来个血洞。哪知只刺中了薛庭轩左手和双肩,白木枪刚一抽回,边上忽地飞过一道黑影,挡住了白木枪的枪尖。

    这是一口刀面极阔的大刀。郑司楚一枪发出,便是想收都收不回来,一连十余枪同时击出,尽击在那刀面上,如同下了一场暴雨。这口大刀的刀面被郑司楚刺得坑坑凹凹,突然间,声音一下哑了,白木枪的枪尖竟然刺穿了刀面,枪尖透到了另一边去。

    那正是陈忠赶了过来。陈忠过来时正见薛庭轩已被刺中三枪,心知再不救他,薛庭轩这条性命便要交待在这儿,大刀一挥,如一扇门一般挡住了郑司楚的长枪。只是郑司楚的枪太过锋利,转瞬间十余枪同时刺在一个地方,这口百练精铁铸成的铁杆大刀也吃不住这等狂攻,竟会被刺穿一个洞。

    刀身一被刺穿,陈忠的右手猛然一翻。白木枪的枪尖扎在刀身里,便如被铸在了一起,郑司楚只觉一股大力涌来,掌心登时一热,哪里还握得住。他也大吃一惊,根本不曾料到陈忠竟然会有如此惊人的神力,白木枪已脱手而出。这时只听得有人喝道:“中!”话音未落,一颗铁弹直向郑司楚击来。郑司楚长枪已然脱手,这铁弹来得也太急,他根本闪不开,右手忽地一扬,一道白光掠起,那颗铁弹象是打中了什么硬物,“啪”一声直直飞起,到了空中忽地分成两半。

    那是郑司楚危急之时拔出了腰间的无形刀,一刀将这铁弹子斩成两半。

    这颗铁弹被击开,但第二颗又已飞来。那发射铁弹之人手法也极是高明,可以一手连发三颗,第一颗虽被郑司楚挡掉,但郑司楚人也失了平衡,几乎是侧躺在马上,后两颗铁弹再也闪不开了。

    共和军士兵同时发出了一声惊叫,也没人号令,已齐齐冲了上去。但人再多,看来也救不回郑司楚一条命,程迪文在后面看得清楚,失声叫道:“司楚!”

    他话音未落,陈忠手中的大刀忽然又是一闪,一下举在了郑司楚面前。这口大刀原本就极是沉重,刀身上还扎了根白木枪,份量更加了十余斤,但陈忠拿在手中如拈灯草,轻巧之极,刀刃离郑司楚面门已是极近。郑司楚吓得面色煞白,只道自己的头定要被砍下来了,哪知大刀忽地停住,两颗铁弹同时击在刀身上,“啪啪”两声,在刀身上又打出两个凹坑。陈忠厉声喝道:“都给我住手!”

    此时郑司楚在马上晃了晃,才算坐稳。方才陈忠若是趁势向他砍下,郑司楚慌乱之下定然难逃一死,此时大刀仍举在他面前,听得陈忠的吼声,他也举起手喝道:“住手,搭箭!”

    火军团最为擅长的弓箭,如果全军冲上,那是取长用短,又是混战之局。何况方才冲过来这员敌将虽然在自己枪下救了薛庭轩,却也救了自己一命。

    两军同时站住了。郑司楚才算看清面前之人,他手握腰刀,喝道:“五德营难道没有羞耻之心么?”

    陈忠的大刀仍是平平举在身侧。他慢慢收回,伸手一把抓住扎在刀身上的白木枪,用力一拔,已将白木枪拔了下来。他将长枪扔回给郑司楚,道:“小将,你是什么人?可是姓楚么?”

    郑司楚头一阵晕,道:“不是,我姓郑。”

    陈忠“噢”了一声,道:“你怎么会用这交牙十二金枪术?”

    郑司楚接过枪来,看了看枪尖。白木枪果然神异,硬生生将精铁刺穿,枪尖竟然毫无异样,枪杆上也只有几个白印,伸手一抹便可抹掉。他忽然听得敌人口中竟然也说出了“交牙十二金枪术”,惊道:“你怎么会知道?”

    陈忠的脸色黑了黑,忽然骂道:“胆小鬼!”

    郑司楚不知他在骂谁,心中一怔,陈忠喝道:“十二金枪未必天下无敌,吃我一刀!”

    郑司楚已接住了长枪,无形刀交在左手,本来还不知到底是什么事,哪知陈忠的大刀忽然劈下,他大吃一惊,举枪去挡,“当”一声响,白木枪被击得弯成了一张弓也似,却不曾被劈断。他知道自己力量定然挡不住这人的猛劈,不要说此时只有单臂,左手无形刀猛然挥出,“嚓”一声,刀过如破腐木,陈忠的大刀刀头立被砍落,刀杆忽地横着一扫,正击在郑司楚手腕上。陈忠的刀通体铁铸,比寻常又要重得许多,只是轻轻一磕,郑司楚只觉手腕象被利刀砍中,一阵剧痛,哪里还握得住,无形刀登时落下,陈忠的刀杆仍然落下,正压在郑司楚肩头,力道如山,飞羽被压得发出了一声长嘶,郑司楚再也坐不稳了,登时摔落马下。

    边上有两个持剑之人忽地一闪而至,挺剑向地上的郑司楚刺去,郑司楚人还不曾起来,这两人的剑术又高强之极,哪里还躲得开,心中一凉,正要闭目等死,陈忠忽地喝道:“住手!”

    出手的是五剑斩中的两个。这五剑斩剑术极高,但方才有两人的剑被郑司楚一枪割断,心中大为不忿,听得陈忠喝止,两把剑交叉着压在郑司楚脸上,距他的皮肤只有半寸许。一个剑士抬起头道:“陈将军,这员贼将了厉害,又伤了薛将军,不能留他。”

    陈忠有些茫然地看着躺在地上的郑司楚。郑司楚会交牙十二金枪术,手中使的又是无形刀,依稀便是他平生最为尊敬的那个人的影子,虽然明明知道如今制住了他,上上之策是将他斩了,但却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

    这个少年,定与那个人有某种渊源吧。

    他默默地想着,抬起了头。此时共和军已在鼓噪起来,程迪文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搭箭!搭箭!喂,你们怎么这等不讲信义?”他原先就反对郑司楚去和薛庭轩单挑,眼见他落到了共和军手中,登时方寸大乱。郑司楚虽然说过对方如施暗算便命火军团放箭,但此时郑司楚还没死,若是一放箭,敌军能射死多少还不知道,郑司楚这条命却是铁定保不定了。他思前顾后,心急如焚,额上汗水都淌了下来,而胸前被薛庭轩击伤的地方更是阵阵作痛。

    陈忠忽然大声道:“五德营都是光明磊落的好男儿,郑将军,你已赢了,我饶你不死。放开他。”

    薛庭轩受伤极重,虽非致命伤,但手掌被刺穿,双肩被刺透,定要早点回去医治。那两个剑士听得陈忠的命令,将身一纵,齐齐向后跃出了一丈开外,郑司楚翻身跳起,一把握住了无形刀,叫道:“突施暗算,什么好男儿!”

    薛庭轩说过,两人相斗时旁人不可施暗算,但薛庭轩并没说自己不能施暗算,自然不算违了规矩。郑司楚恨他狡猾,本想以交牙十二金枪将他刺得遍体鳞伤后方才刺死他,哪知只刺出三枪便被挡住了。只是对手实是集众人之力方才制住他,与其说他是因败北而羞辱,不如说是气愤。

    陈忠骑在马上,将失了刀头的刀杆搁在鞍前,道:“郑将军,战场上的胜者,只是活到最后的那个人。”

    他看了看蓄势待发的火军团,冷笑道:“共和叛军,今日之事已了,若有谁嫌命长的,射一支箭来试试!”

    他个头也不是如何魁伟高大,但此时厉声喝斥,竟然有种不可一切的威风,火军团的士兵被他一喝,都是心头一凛,虽然箭已搭在弦上,却没一个敢放箭了。

    郑司楚已拣起白木枪翻身上马,他仍有些气喘,但还是厉声道:“阁下神力惊人,我要向你请教。”

    陈忠却似不理会他的挑战,在马上向郑司楚一躬身,道:“郑将军,请问尊姓大名。”

    郑司楚一怔,这陈忠对自己相当有礼,似乎隐隐有些尊敬。他道:“我叫郑司楚!”

    “郑司楚?”

    陈忠象是咂摸了一下这个名字,冷笑道:“郑将军,若是你能活到五年后,那时只怕你会成为我最大的对手,但今日还不行。回去小心点,不要太相信旁人,活得长些,五年后再来向我挑战吧。”

    “不要太相信旁人”,这句话实是陈忠的肺腑之言,郑司楚也觉得这话似有言外之意,一时竟有些怔忡。这时陈忠一挥手道:“走吧。”他又向郑司楚道:“郑将军,请你不要动追上来的主意,否则以郑将军这等良材美质,今日便要玉碎,陈某也会觉得可惜的。”他原先不苟言笑,一本正经,年纪大了,反倒会说些挖苦打趣话了。

    等陈忠他们在小路上离去,程迪文拍马过来道:“司楚,你没事吧?”

    郑司楚在马上晃了晃,叹道:“好厉害的五德营!唉。”他这一声叹气极是悠长。出发时他踌躇满志,只觉以自己的兵法枪术,加上火军团的精锐,敌人定是不堪一击,可真正接战后,才知道火军团实是大有不及之处,而自己的枪术在这敌将的神力之下也毫无用武之地。

    五年。五年后,定要让你再尝尝交牙十二金枪术的厉害。

    这时一个军官过来道“郑参谋,要不要追?”

    郑司楚还没说话,程迪文已惊道:“追不得。敌人军纪极严,定已安排妥当,若是追上去会吃亏的。”

    郑司楚点了点头,道:“不要追了,这些小路我们不熟,还是清点一下伤亡人数。对了,将敌军的尸首也掩埋了吧。”

    这一番恶斗两边都死了数十人,五德营只带走了伤者,死者便仍留在原地。那军官带人过去清点,这时又有一个军官带着几十个人过来道:“郑参谋,这是护送粮草的军中弟兄,骁骑向海战死。”

    郑司楚心中恻然。他请命出来护送粮车,结果粮车还是没能保住,心中颓然,道:“一块儿走吧。弟兄们,你们都尽力了,是郑司楚无能。”

    这时刚过来的一个军官道:“郑参谋,你也尽力了,只是敌将居然会是陈忠,真想不到。”

    “陈忠是谁?”

    那军官道:“郑参谋不知道么?他是当初五德营的信字营统领。五德营的五统领,他可是名列第三的,现在也是天炉关里的第二号人物。”

    那陈忠居然有这么高的身份!郑司楚吃了一惊。那军官还在滔滔不绝地道:“当初这陈忠可是副将军,仅仅比毕将军低一级……”说到这儿自觉多嘴了,马上又住口不谈。郑司楚心知他是想起了不得谈论前朝的禁令。这军官已经近四十岁了,是个什长。四十岁了还是个什长,多半也是因为多嘴所累。

    整队回去时,郑司楚有意走在最后。待没人的时候,他将那什长叫到一边,小声道:“老哥,你知道敌军多少底细?”

    那什长被郑司楚叫了一声“老哥”,甚是高兴,但还吞吞吐吐地不愿说,郑司楚小声道:“此时也没有旁人,快说吧,这可是军机。”

    那什长看了看四周,方道:“那是旧帝国的事了。当初帝国的地、火、水、风四军团,都是赫赫有名的强兵。”

    郑司楚沉吟了一下道:“火军团便是毕将军这一支吧?”

    “是的。”

    郑司楚有些茫然。这么说来,那地军团五德营当初也是和火军团并肩与共和军作战才对,可是过了这许多年,居然两支军团会成为敌人,世界的变化实在不是人想象得到的。

    正是因为军中与旧帝国的军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举国都不能谈论前朝之事吧。但就算再隐瞒,能永远瞒下去么?

    共和国的信条是以人为尚,以民为本,号称“万民当家做主”,可是郑司楚越来越觉得,这仅仅是一句假话。

    当陈忠所带的一百多人进了天炉关,向楚帅汇报时,楚帅骑在马上声色不动。可是当薛庭轩抬进来时,陈忠仍然发现她在马上微微一颤。

    即使星楚再有统帅的气度,毕竟她还是个少年女子。陈忠不知道自己心中是该高兴还是伤悲,当看到星楚发号施令时,一副运筹帷幄的大帅样子,他也有些伤心,战争夺去了她应该有的快乐,让人几乎忘了这仅仅是个少女。但看到她心中有所动时,陈忠又有些担忧,毕竟,五德营的前一代将领都已经老了,要把五德营的旗号传下去,就得靠星楚她们。可是,把命运的重担压在一个少女的肩上,这也太难了。

    楚帅,你究竟在哪里?

    他茫然地望着天空。朗月省的天空清澈之极,一眼似乎可以看到千万里的高空。在那里有个黑点盘旋,想必是飞得极高的大鸟。

    如果是那个人的话,即使到了绝境,陈忠仍然有信心,绝不会象如今这样忐忑的。

    卸了战甲后,他心中仍有些担心,先去看了看薛庭轩,然后独自走到帅府。薛庭轩受伤极重,还是昏迷不醒,但医官说性命无忧,浑身筋络也没有伤损,除了多几个伤疤,不会有什么大碍。

    星楚站在窗前,正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似乎薛庭轩的伤势一点都不放在她心上。陈忠走到她身后,还不曾说话,星楚象后背长了眼睛一般转过头微笑道:“爹,有什么事么?”

    陈忠走到她身边,道:“庭轩没事。他受伤虽重,但没伤到筋骨。”

    星楚手中的笔轻轻抖了抖,道:“没事就好。”

    “你在画什么?”

    星楚皱起眉头道:“我在看那个飞行到底什么地方出毛病了,为什么老是飞不上去。唉,总是漫无头绪。”

    陈忠叹了口气,道:“世上只有一个薛尚书。”发明飞行机的薛尚书被称为三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巧手,没有了他,大概谁也不知道飞行机到底是怎么做了吧。

    星楚道:“可不仅仅只是薛尚书才行,共和军虽然没有飞行机,不是也有了飞艇么?”她又低下头在纸上勾勾描描,连眉头都皱了起来。陈忠看着她,心头又量阵没来由的疼痛。顿了顿,他低声道:“那天我去伏击叛军的运粮队,碰到了一个叫郑司楚的行军参谋。”

    星楚似乎没在意,道:“你杀了他么?”

    “没有。”陈忠的声音一下低了,“我怀疑他是楚帅的弟子。”

    星楚猛地抬起头:“什么?”虽然别人叫她“楚帅”,但父亲此时说的楚帅明显不是指自己。

    陈忠有些忧容,点了点头道:“他也会交牙十二金枪术。这路枪当年全军只有楚帅会用,而那个少年用的佩刀居然也是无形刀。当我看到他的样子时,差点叫起来。”

    星楚将笔搁在桌上,喃喃道:“如果他真的是楚帅的弟子,那我们该怎么办?”

    陈忠也有些茫然,道:“我不知道。星楚,有时我也在想,五德营仍然坚持抵抗,究竟有什么意义,天下已定,不是只手可以挽回的,唉。”他性子直率,何况边上没外人,心中所想登时直直说了出来。

    星楚闭上了眼,似乎也在忍耐着陈忠的话带给她的一阵晕眩,半晌,才睁开眼道:“爹,别说了,不然我也要不知该怎么办。”她看了看外面,又低声道:“你和曹将军说过么?”

    “曹闻道定会觉得我是疑神疑鬼,说这些话是搅乱军心的。只是,那个叫郑司楚的少年,连神情相貌都有三四分与楚帅相似,真不知他到底是什么人。”

    “爹,不要多想了。”星楚走到陈忠身边,拉着他的手低声道。陈忠伸手抹了一下额头,强笑道:“星楚,你别管这些,就算楚帅在敌军营中,到了这份上我们也得走下去了。”

    星楚怔了怔,忽然摇了摇头道:“不会,他绝对不会在敌军营中的,不然敌军早就让他前来攻心了。”

    当初五德营的战术号称心阵合一,除了阵战天下无敌,对心战亦极为看重,每次临战总要设法找到敌军弱点采取攻心战,有两次甚至是心战为主,阵战为辅了,因此陈忠虽不喜用计,对这种手段也看得熟了。想来也是,毕炜不是弱者,如果楚帅真的在火军团中,只怕敌军早就以此进行心战了,而天炉关中的老兵只怕一多半都要丧失斗志。如此看来,自己的确是有些过虑。他点了点头,道:“你说得没错。”

    星楚放开了父亲的手,走到窗前。外面天高云淡,一碧万里,无数山峦直入云霄。在这群山环拱的巨大山谷中,上千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那都是高山上的雪水流下来汇聚而成。虽然土壤不甚肥沃,但由于灌溉得力,经过这许多年来的经营,已有良田千顷。此时麦苗已黄,望去不啻江南之地,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不会相信在这等高原地带还会有这样的地方。星楚叹了口气道:“爹,我还记得当初楚帅传我兵法之事。”

    陈忠道:“是啊,我也记得。虽然只不过数月,不过那时楚帅说你巾帼不让须眉,大起来会成为了不起的女将。”

    星楚淡淡地笑了笑。当初陈忠自知资质所限,终非大将之材,极希望能生一个儿子来完成自己的志向,不料生的却是个女儿,很是失望。但星楚还是个垂髫稚女时便显现出远超侪辈的将材,以致于楚帅对这个小小女童也青眼有加,破例传了两个月的兵法。

    星楚道:“我还记得那时楚帅和我说过,用兵之道,奇计绝不可恃,唯有绝路方可行险一用。”

    陈忠心头忽地一动,道:“你有了什么奇计了?”

    星楚又淡淡一笑,道:“所谓奇计,便是敌人无法想到的计策,并无一定。”

    陈忠松了口气,道:“原来你早就打算好了,看来也不用想得太多,那就好了。”

    虽然陈忠说得轻松,但星楚的面色依然有些沉重。她低声道:“如果还是方若水,我有六成的把握能让他全军覆没。可是,对方是火军团,我最多只有四成的把握。”

    “四成?!”陈忠吃了一惊。四成把握,也就是说胜机很少。可是如今敌方兵力占优,即使双方损失相等,也是个败仗,还不如坚守为上。他道:“难道你真要以全军博一博?”

    星楚又坐回桌前。此时她面色重新变得平静如水,方才的失落和迷惘似乎在转眼间便已消失:“胜机再小,只消把握住,便足以克敌制胜。”

    陈忠沉吟了一下,道:“那你到底想怎么办?”

    星楚抬起头,看着窗外,只是不说话。她只是想着许多年前的大帅传她兵法时的情景。

    “末将无能,请毕将军责罚。”

    郑司楚心中有些惴惴不安。虽然援救运粮队是他的主意,但最终损兵折将,粮车仍被摧毁已尽,自己还是难辞其咎,如果毕炜要军法处置,他也无话可说。可是毕炜只是沉吟了一下,道:“郑参谋请起,不必多心。”

    毕炜的话中并无不悦之意,郑司楚站起身来,忽地心中一动,眼中亮了一亮。这眼神已被毕炜看在眼里,他没说什么,只是道:“郑参谋,下去休息吧。”

    郑司楚一声不吭,又行了一礼才走出中军大帐。跳上座骑,他到了医营,程迪文受伤不轻,外伤加上内伤,一回营中便倒了下来,已送医营医治,郑司楚回来缴令时就已经很为程迪文担心。

    刚走进医营的帐篷,郑司楚一眼便看见光着膀子的程迪文躺在一张榻上,两个医官正在他身上缠着白纱布。程迪文双目紧闭,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郑司楚小声道:“医官,请问他有事么?”

    那医官还没回答,程迪文却忽然睁开眼,道:“司楚,你来了?毕将军怎么说?哎哟,你轻点。”却是他说话时牵动伤口,痛得叫了起来。郑司楚见他声音虽然虚弱,但中气还足,多半没有大碍,忙道:“迪文,你别动,毕将军没说什么。”

    程迪文将信将疑地道:“真的?”他知道郑司楚与毕炜吵过架,此番救援运粮队又是郑司楚主动请缨的,最终失败,毕炜完全有理由责罚郑司楚,没想到居然会轻轻放过了。

    郑司楚道:“当然是真的,你休息吧。”他想了想,从腰间取下无形刀,道:“迪文,这刀还你。”

    程迪文伸手要来接,但马上眉头一皱,想必伤口又有点疼。边上一个医官喝道:“别乱动,不想好是吧!”

    医官官衔并不高,但人人会生病受伤,在医营中可是谁都不敢顶撞医官的,程迪文受伤甚重,更是不敢。他缩回手,看着无形刀,忽道:“司楚,你先用着吧,我现在也用不了。”

    郑司楚一喜,道:“真的么?那太好了。”他对这把无形刀觊觎已久,见程迪文肯借给自己,自是大喜过望,生怕程迪文反悔,连忙挂到腰间。程迪文见他这副样子,笑了笑,道:“司楚,我爹说这刀比寻常刀要窄许多,其实是放在袖筒里的,这样才不愧‘无形’之名。”

    郑司楚道:“是么?”他撩起战袍的袖子,将刀鞘绑在左手上。果然,绑好后放下袖子,便一点都看不出来。他道:“原来这刀是用来暗杀的。”

    程迪文笑了笑。他听父亲说过,这把无形刀杀人并不太多,但死在这刀上的都是有名望的大将,因此那时父亲给自己这刀时还担心地说自己能不能镇住这刀的杀气。现在给了郑司楚,大概也只有郑司楚能用这刀吧。他想。

    郑司楚还想说什么,那医官有些不耐烦地道:“将军,医营中请不要过于喧哗,可好?”这医官甚是傲气,便是郑司楚也不敢多嘴,何况他更怕程迪文会改主意,忙不迭地对程迪文道:“迪文,我先走了,你好好养伤。”说罢,便走了出去。

    郑司楚原先与程迪文住一个营帐,程迪文负伤治疗后,帐中登时显得空空荡荡。他进帐坐了下来,抽出无形刀,拿了块软布细细擦拭。无形刀如一泓秋水,削铁如泥,虽然曾砍断过陈忠的大刀,刀口却毫无损伤。

    正擦拭着,突然,郑司楚眉头一扬,喝道:“是谁?”

    他不论做什么事都极是警觉,虽在专心擦刀,却已察觉帐外有人。话音未落,一个人低低地道:“郑参谋,是我。”

    郑司楚听得这声音,只觉手心登时沁出汗水来。帐外便是敌军的细作,他也不会吃惊成这样,此时在帐外的,竟然会是毕炜!

    毕炜慢慢地踱了进来。郑司楚已将无形刀收回鞘中,跪倒在地道:“毕将军,末将失礼,万望恕罪。”

    毕炜进了帐,先看了看四周,才道:“郑参谋,起来吧,不要多礼了。”

    毕炜来此做什么?郑司楚有些惴惴不安。他知道自己与毕炜终有芥蒂在,毕炜向来都不曾来看过自己,此时突然前来,到底会有什么事?正想着,忽听得毕炜道:“郑参谋,你今年十九了吧?”

    “禀将军,末将今年确是十九。”

    毕炜坐了下来,手拍了拍扶手,道:“真是年少有为。”不知为什么,毕炜的眼光总在郑司楚脸上扫来扫去,郑司楚被他看得发毛,道:“毕将军,有何指教么?”

    “令尊大人便是郑国务卿?”

    郑司楚心头微微一震,道:“是的。”心中只是想着:“他到底要做什么?”饶是他熟读兵书,足智多谋,却实在猜不透毕炜的来意。

    毕炜沉思了一会,忽道:“郑参谋,你援救粮队失利,我不曾责罚你,想必你已猜到原因了?”

    郑司楚心中略略一翻,原先他还只是个猜测,此时已是算定了。他道:“末将不敢说了然于胸,但也多少猜到一些。”

    “噢,”毕炜的脸上似笑非笑,“说来听听。”

    郑司楚吞了口唾沫,定定神,方才道:“粮草辎重,乃是军中命脉,毕将军身经百战,绝不会对此掉以轻心的。既然毕将军能只派五十人押送,带队的也不是什么名将,那只能说,这粮车只是诱敌之计。”

    毕炜脸上一直似笑非笑,此时那种笑意忽然间一扫而空,道:“果然。你知道为何用此诱敌之计?”

    “末将以为,敌军截断我军运粮队,定会在三日内发动突袭。”

    毕炜此时已全无轻视之意,他突然站起来道:“何以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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