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星星上的花 > 第5节
    全球,我当时虽只入职两年,却深得我的上司欣赏,当我坚决要回城的时候,上司劝说无果,最终帮我申请了平级调动到城的分公司任职。

    我负责一款韩国引进的早教产品的改编开发,项目组里有十余人,在没有做出成绩前,大家对我这种空降身份理所当然的冷淡观望,但只有行政部的孙婷对我友好。

    她心思单纯,为人热情开朗,听说我在找租住的房子,立刻介绍了她楼下的一户待出租空房给我,我去看后觉得不错,就此和她做了邻居。

    其实刚刚回到父母身边,本是不应独居的,但是这些年我已经养成了深夜工作的坏习惯,妈妈看到不免心疼阻拦,所以还是坚持出来租房。

    我打开门,果然是孙婷,光着脚穿着拖鞋,失魂落魄的一把抓住我。

    “土豆发烧了我怕我怕”她像小孩子一样跺脚。

    小土豆是她两岁多的儿子,小家伙虎头虎脑,非常可爱。

    平时土豆都是奶奶照顾,孙婷少有亲自哺喂经验,这会儿奶奶到其他城市探亲半个月,她老公小梁又出差了。

    我跟着她跑去看土豆,土豆小脸果然烧得红红的,喘气很粗,间或着大哭呛咳不止,看起来令人心疼。

    “我们家奶奶一定要我现在把他送到平时最熟的医生那里去,不许去别的医院。她刚才已经电话和医生约好了,你能开车陪我去吧”她眼泪都快滚出来了。

    自从一年前孙婷自己开车出过一次事故后,她就再也不敢自己开车了。

    深夜抱着生病的孩子打车又怕站在街边吹到冷风。

    我手忙脚乱换衣服,然后孙婷抱着土豆,保姆拿着其他东西,大家坐电梯下到车库一起上车出发。

    我对路还不熟,车也是孙婷的车,我第一次开。但幸好半夜车少,二十分钟后也算顺利开到了。

    土豆奶奶指定的医馆是繁华地段的一栋四层建筑,在周边的大厦中,它显得扎眼的矮小,但“风安堂”的古朴牌匾和一下车就能闻见的淡淡草药香却让它为这个城市平添一份文化感。

    我停车的时间孙婷和保姆先抱着土豆匆匆进去了,我看到有护士连忙打开门,门里漏出暖色灯光。

    当医生真的很辛苦。

    我一边感叹,一边泊好车跟进去,进门时瞄到一眼旁边的玻璃,玻璃上映出自己头发乱糟糟。

    进去后先是抓药的大厅,一面透明的药柜里陈列着各种上好药材,另一面靠墙则是褐色的木质药隔,庄严而优雅的一层层排满至顶,我过去在香港经常见到这样的大型中医馆,但回来后反而很少看到。

    穿过大厅进入有着灯光和语声的医生办公室。

    背影年轻挺拔的医生正背对着我们在触诊小土豆。

    孙婷跟在他后面团团转。

    “怎么样封医生不会烧傻吧我婆婆不让我给他吃退烧药,说先抱来给你看”

    路上她已经提到过,这是全城最有名的中医生之一,据说每天排号一百个都不够,黄牛党炒卖代挂号都已经炒到两百块一个。

    “那他怎么会半夜接诊土豆”我好奇了一句。

    “这个说来话长了,其实我婆婆呀,年轻的时候可是大美人,据说被那医生的爷爷追求过,现在人老珠黄了,人家的爷爷还念念不忘,我家土豆只要生病,总是一个电话就把他孙子给轰起来了。”孙婷口无遮拦。

    但是此时此刻,那年轻医生的背影一进入我的视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无缘由的猛烈收缩了一下。

    像猝不及防中,被重拳击中,一瞬间没有任何思考就要倒下。

    封医生。

    孙婷居然没有提到过这医生的姓那么特别。

    她没有给我任何心理准备。

    那沉稳转身的男人,依旧美好的面容,略带疲惫的神情,在梦里出现过千次万次的脸,却再也不敢下笔描绘,怎么会就这样出现在我一尺之遥的地方

    八年前,含笑的少年与面前英俊的面容如幻灯片般重合在一起。

    封信转过身想对孙婷说什么,却蓦然见到我的样子,面上小小的一怔。

    孙婷顺着封信的目光转脸,也发现我的异样,吓得赶快扶住我。

    封信很自然的一伸手搭住我的脉搏。

    成熟而优雅的医生。

    他的手指依然温暖,却比八年前更沉稳有力。

    “是我朋友可能是我半夜突然把她叫起来开车太急了安之,程安之你还好吧”孙婷非常不安,转头向封信解释。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颤抖。

    我看到封信听到“程安之”三个字的时候表情并没有变化,他示意护士端来一杯热水。

    “坐一下定定神。”他说。

    他原本语声就沉静,现在连那一丝少年的轻快调皮也去掉,分明是温和语气,却只让人觉得夜凉如水。

    他不记得我了。

    我写了明信片给他,请他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

    但他还是那么自然的把我忘记。

    孙婷看我无事,嘱我坐着,又和封信去交谈小土豆的情况。

    “麻黄3克,杏仁9克,芥穗12克,桔梗”

    宁静空气里的语声,如静湖深处最温柔的水草,穿过那么长久的时光,穿过那么深沉的思念,将我一点点缠绕,吞没,拥抱。

    我是何其幸运,今生得以再见。

    我又是何其不幸,于君仍是路人。

    我坐在封信的医馆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埋着头像一只被弃的小狗。

    我想起三个月前,我在香港接到在旅行的七春打来的电话。

    她是我多年来唯一保持着联系的朋友。

    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因为信号原因,有些模糊,但我知道,她一定是用的那种恶狠狠的语气。

    “回去吧,封信不在香港,他现在就在城。前几天有同学看到他了。”

    “当年他高考后就没有了消息,没有任何同学老师知道他的去向。他原本报考的两所大学,一个在北京,一个在香港。你跑去北京那所大学一个系一个系的找,确定他没有去北京。你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香港那边的大学。”

    “这些年你在那边读书,在那边工作,一把年纪了连个恋爱也不谈,还不是想在那边遇到他。”

    她高亢的声音到了最后,终是一声叹息。

    “程安之,我不知道该扇你一巴掌,还是该赞你一声好棒。你这个女子,居然在挑战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时间”

    在那个电话后,我没有一秒停留,开始交接我在那边的工作,联系回来的事情。

    彦一说,他就是在那一刻死心的。

    这个城市这么小,我才回来一天,就遇见唐嫣嫣。

    这个城市又这么大,八年了,才有同学偶然传来见到封信的消息。

    原来他一直留在原地,而我却傻傻的追去天涯海角。

    12、让你从此不再惊,不再苦

    若素的婚礼,全是何欢一手操办。

    这个男人能力非凡,且敏感细心,这些天来对若素的呵护宠溺毫无遮掩,已经被我真正视为亲人。

    虽然对于他们的爱情,婚礼只是一个补充的形式,但双方父母都是本地人,各自有不同人脉,婚礼要求就是风光。

    确实是风光。

    本城环境最好的假日酒店,从穹顶到椅背罩布一律是金色却不显俗气,满铺的干净地毯只让人觉得背也须挺直几分。

    何欢打点得太完美,几乎没有需要我这个姐姐插手的地方,我只分得两个任务,一是陪着美丽的若素在休息室边等边聊天;二是交换戒指和宣誓的环节,为若素弹奏她最爱的钢琴曲uer。

    其实我不会弹钢琴,只是最开始和彦一接触的时候,他变着法子为难我,其中有一项就是要我弹uer哄他入睡。

    我用了世界上最笨的方法,找了一个会弹钢琴的同学教我反复强记练习,半年后有一天我在彦一家的客厅里流畅的弹出这个曲子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他也已经忘记了当时给我出的难题,但我把它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了他。

    他十九岁的生日。

    那一天他安静的听完,然后抱住我号啕大哭,我吓坏了。

    但从此以后,我说什么,他都听从。

    这个孤独脆弱得像一片云朵一样的少年。

    这个曲子,也成为我这个不会弹钢琴的人,唯一会弹的钢琴曲。我对它的熟练程度,恐怕在行家看来都几可乱真。

    这个秘密有一天说给若素听,于是被她威胁。

    “你给你的香港弟弟弹了无数次,你的亲妹妹吃醋了”她理直气壮:“这也是我最爱的钢琴曲,老姐你不给我婚礼上弹,我就吃了你”

    她最近很喜欢用“吃了你”这个说法,我很怀疑是何欢的影响。

    但我没办法不妥协。

    此刻,手指在琴键上游走,熟悉的曲子在空间里温柔的流动,我看着爸爸把妹妹的手交到那个成为我新家人的男人手中,不知道为什么,鼻子一酸。

    那一刻下面宾客的喧哗,远远传来的孩子欢叫,服务员上菜的身影,空气里的淡淡菜香都不知不觉淡去。

    眼泪不经意间浮上来。

    我的妹妹出嫁了。

    而远方的彦一,有一天,上天也会给你这样的幸福归属吧

    让你从此不再惊,不再苦,不再对外面的世界害怕。

    因为哭了,视线就有些模糊,待仪式结束,大家开始吃喝,我忽然听得一声大喊。

    “程安之”

    我揉一下眼看去,竟然是何欢的爸爸。

    “何老师”我眨眼睛,声音迟疑。

    他穿着唐装喜气洋洋的一把抓住我的手。

    “你回来了你怎么没发邮件跟我说哎呀你是小素的姐姐这太巧了吧亲上加亲”老人本来就激动,这会儿更是红光满面。

    真的是何老师。

    因为我才回来不久,又忙于自己的工作,并没有机会见到何欢父母,第一次相见,才知是故人。

    那时我才大二,一边陪着彦一调理身体,一边跟他学习些古玩鉴赏知识。他对于各种年轻人喜爱的电子产品都没有兴趣,唯有对这个着迷。

    我为了迎合他,也趁机学了不少。

    有次去荷里活道淘货,就遇上来旅游的何老师。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大学老师,只听得他旁边一起的人这么叫,大家交谈的口音分明是城人,我一时乡情汹涌,求着彦一帮那犹豫不决的老人看看货。

    何老师当时看中了一个老砚台,却拿不准价钱,不敢出手。

    在彦一不情不愿的别扭指点下,那砚台最后以合适的价钱成交,但因为彦一的脸实在太冷场,我只好主动活跃气氛,搜肠刮肚把我学的那点儿古玩知识全奉送给了异乡街头偶遇的有缘人。

    不料使得豪爽的何老师对我好感倍增,最后我们越谈越热络,索性双方留下电邮,说保持联系。

    回去后他真的发来邮件,他学识丰富谈吐幽默,看他字句也是件愉快的事,几年下来我们一来一去通邮无数,已成了君子之谊的忘年交,但未再见过面。

    他经常会发些他淘来的宝贝古玩照片给我,我对于在另外半桶水面前售卖自己的半桶水也充满成就感。

    有时他也会写到他的儿子。

    在他的描述里,他属于老来得子,且是独苗,原本寄予无限厚望,希望他也继续文化教育行业,为何家一脉书香添砖加瓦。

    谁知那小子心性顽劣,做事一意孤行,又是开网店,又是搞工厂,又是半路改读法律,干事没长性,女朋友经常换,眼看已经年过三十,却无意婚姻,存心要断他何家香火。从小到大对于父母的话十句听不进一句,完全是个混小子。

    我现在才知道,他描述的竟然是何欢。

    那个成熟能干完美无缺的我的妹夫何欢。

    我哭笑不得。

    这才想起所有严厉父亲对于儿子的期望,恐怕都是埋怨里带着骄傲的。

    婚宴快到尾声时我把若素交给老妈,自己去洗手间。

    洗手间是那种男女入口分列两边,中间是共用的洗漱台的设计。

    我一边洗手一边想起这次回来竟然和何老师变成了亲戚,命运的奇妙实在让人感叹。

    而前晚见到封信,又是命运的何种安排

    一出神就犯错。

    当听到有人在背后提醒“请让一让”时,我才发现自己堵在了男卫生间出来的通道上。

    我慌忙一让,却脚下一滑,高跟鞋在潮湿的地板上踩偏。

    身后的人及时扶住了我。

    我回头道谢,一下子呆住。

    八年前初见他时被闪电击中的感觉重新降临,我这才确定在命运里有些人注定对你是个魔咒。

    穿着黑色衬衣的封信绕过我,走到洗手台边开始洗手。

    我身边墙上就是抽擦手纸巾的盒子。

    我机械的凭本能抽纸擦手。

    但是我的全身都处在绷紧的状态,我不用回头,也能清楚的知道,水流过他的手掌,他用了洗手液,水又开始流动,停止了,他朝我走过来。

    他朝我走过来

    我一偏头,就看到他站在我面前,大概也是想拿一张擦手纸巾。而他的旁边,站着一个扑克脸的清洁工阿姨。

    阿姨小声抱怨:“现在的年轻人太不懂事了,擦个手要扯这么多纸”

    我这才发现自己刚才魂飞天外时一直在一张接一张的扯着纸巾盒里的纸,此刻手上已经抓了满满一大把。

    我见过有些中年妇女因贪小便宜,会在这种公共卫生间抽大量的厕纸回去家用,想来我现在也是这般形象。

    这下连打招呼的勇气也失去,我失魂落魄慌不择路低头而走。

    回到大厅看到何欢和若素已经开始站在门口送客。

    我走到若素身边,还没说什么,就看到封信也走了过来。

    走到一半,就被喝高了的何老师冲过去一把截住,猛拍其手臂。

    “臭小子,回去跟你爷爷说,我儿子结婚他都没来,我饶不了他”

    “爷爷去北京了,实在赶不回来,所以叫我代他来祝贺。等爷爷回来一定找您喝酒。”封信好脾气的轻拍老头的背。

    我听到若素倒抽了一口冷气,惊讶的问:“他他是”

    何欢低声解释:“他爷爷是中医界的老泰斗人物,和我爸是好朋友。虽然退休了,但那些在京的老领导有些什么身体不适,还是指定要他爷爷去看诊。他刚才好像来晚了。”

    所以若素敬酒时没见到。

    我偷偷挪动脚步往后退一点,看封信打发了何老师,又过来跟何欢祝贺告别。

    “恭喜。”他的声音很近。

    恍惚间,我感觉到手被人握住,而我自觉手心濡湿,全都是汗。

    竟然是若素。

    她一脸好奇的侧过脸小声的在我耳边说话。

    “姐,他是封信我们高中同校的那个封信你以前喜欢过的那个封信”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手机在震动,我条件反射的接起。

    孟七春明亮如五月阳光的声音从话筒里欢跳着涌出来。

    “程安之程安之我回来啦我要跟你住我要给你个大惊喜哇哈哈”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这些年在外一边旅游一边做自由职业,上次通电话还说近期不会回来的。

    “你在哪”我欢喜的叫了出来,突然间提高的声音让何欢封信若素都投来目光。

    “一行白鹭上青天,老子挤在正中间我正在堵车但是马上就快到你的地盘了”

    第五章flwer暗夜

    当一个人爱上了某个星星上的一朵花。她会发现,整个夜晚都像花园般为她绽放。人只要爱着,就不会感到疼痛的,所以你看,你从未带给我伤害,是你让我感受到浩瀚星空。

    楔子七春

    她的妈妈,一生结过三次婚。

    第一次,是和她的爸爸,生下她。

    第二次,是她六岁那年,一次大吵后爸爸提着包离开了家,不久后妈妈再嫁。

    第三次,她十岁,已经大致懂事,能够看似平静的接受又一次离合聚散。

    只是那一年,妈妈对她说,以后你跟我姓吧,改姓孟,孟七春。以后妈大概还要换男人,你就当他们都是猫狗,乐了逗逗,不必在意。这一生,你只是妈一个人的女儿,不认其他。

    她笑嘻嘻的答应。

    那时就隐隐感到,妈妈会一语成谶。

    果然一年后妈妈再次离婚,从此以后再不结婚,家里却不曾少过男人。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叫七春,妈妈也没有解释过。她和朋友开玩笑的时候就会说,大概是我妈发了七次春后怀上了我。

    从小到大,每个同学都喜欢她,因为她豪爽开朗像冬天里的一把火,一不小心就会燃烧整个沙漠,何况是小小学校。

    她妈妈在她家住的那条街上活得那么风生水起,火树银花,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性格。

    不畏人言,无视规则,热情正直,善良凶猛。

    女人怕,男人爱。

    她并不以妈妈为耻,反而觉得妈妈是自己的骄傲,然而在偶尔母女独处的时候,她渐渐看得懂妈妈的寂寞。

    妈妈的一生,有着许多问题没有寻找到答案。

    这也无形中影响了她的一些观念,比如爱情。

    最初和程安之成为朋友,只是一种习惯。

    习惯性的呵护和感染每一个视线内的人,希望成为他们的中心。

    那个转学生,看上去像一颗有点呆的蘑菇,对人说话时总是小心的赔上微笑,如果不被领情就会沮丧的退到一旁。

    后来她大方的走上前,伸出手来,不出意外的收获到程安之单纯热烈羞涩惊喜的目光。

    被孟七春罩过的人,都不会太孤独,很快大家就接受了那颗蘑菇,她愉快的成为集体的一员。

    原本以为程安之只会是她许多朋友中最普通的一个,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渐渐成为了她最好的朋友。

    当程安之和她分享自己最大的秘密,对那个叫封信的男生的暗恋时,她的心里,是条件反射般冷笑了一声的。

    然后又飞快的自我厌弃。

    正是鲜花开遍的年纪,对美好的爱情有着太多的幻想,因为妈妈的经历,却抗拒自己去傻傻相信。

    这样矛盾的阴郁的自己,在最好的朋友面前也不敢表现,看着朋友的沉沦,像在看一场小小的戏。

    封信离校的时候,她曾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就像妈妈有过的爱情,和每一场青春电影。很多人喜欢追梦这个词,那是因为真正去追的人太少,人一旦认识到自己的前方是梦境,就会望而却步。

    没有人喜欢做傻子。

    但是她有些震惊的发现程安之变了。

    直到香港那所大学的录取通知到来,她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程安之,她真的在追梦。

    后来的很多年里,她在各地流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