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科举文男主是弟控 > 第 22 章
    高显今年17岁,笔春丫稍稍大一些,在家里虽然是小儿子,但是自有着一股拼搏向上的劲头。

    他精明能干,等问候完沈家的长辈之后,见到妻弟沈德宗,便主动上前搭话,一点儿也没有仗着辈分高高在上的模样,反而是脸上始终带着热情的笑容。

    “阿宗,有些日子不见了,最近读书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下场靠秀才啊”

    对于新进大姐夫的问话,沈德宗面带笑意的谦虚回道,“孙夫子说我文章火候还不到,可以再练习一段时间。”

    “再等两年,你也不过才15岁,那也是少年英才啊。”高显闻言,神色稍显惊讶,但是很快便赞叹的开口称道。

    不过高显也不是趋炎附势之人,他并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小舅子,于是与沈德宗交谈几句之后,便把话题转向了一旁默默喝茶的沈德福。

    “阿福,如今是在陈夫子处启蒙对吧”

    沈德福闻言,抬头回道,“是的。”

    “那离姐夫家里挺近的,以后没事儿要经常来家里玩啊。”高显眼睛乐呵呵的眯成一条缝,很是热情的说道。

    “好的,有机会我会去的。”沈德福见高显态度很真诚的样子,他也不好直接拒绝对方,让高显丢面子,于是便客套的附和着答应了下来。

    男人这边喝茶聊天,女人这边也没有闲着。

    屋子里,春丫一进门就被家里的几个女人团团围住了,宋氏作为亲娘,最先开口问道,“女儿啊,在高家怎么样婆婆有没有故意为难你你嫂子为人怎么样小姑子是不是那种喜欢挑拨是非的”

    “娘,娘,你放心,我一切都好。”春丫从亲娘的语气里,得知她对自己的担忧之情,便反手抓着宋氏的手,拍拍她的手背,脸上带着笑意的一一回道

    “娘,奶奶,你们放心,高家人都是和善的,这三天,我做饭的时候,嫂子帮着我做,小姑子也是性子温柔的,看起来有点儿害羞,婆婆也不是多事儿的人,家里人都很好相处的。”

    宋氏闻言,见春丫面色不似作伪,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长舒了一口气,回道,“嗯,那我就放心了。”

    之后家里的女人们又传授了一些做人家媳妇的经验,到了时间,便到厨房做饭去了。

    女婿上门,宋氏着实是用心招待,午饭还特意炖了小鸡,炒了腊肉,蒸了鸡蛋,这饭菜对于农家人来说,规格不低了。

    高显吃的也很开心,席间还喝了不少的酒。沈昊酒量不行,但是沈炅经常在外和沈员外的护院们喝酒,更别提古代的酒精度数很低,所以一般一两斤不在话下。

    不过高显毕竟是女婿,午后还要回家,沈炅也没有灌他喝酒,稍稍有点儿上头之后,便放下酒杯,聊些过去自己押送货物时的见闻。

    高显倒不觉得烦,他这个没怎么出过远门的青年,听起来很是津津有味的样子。

    饭后,春丫搀扶着高显两人坐上牛车,往北岸村赶去,在他们的背后,沈家人不舍的挥着手道别。

    “大嫂,别伤心了,春丫有了好夫婿,后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楚秀秀在旁边安慰抹着眼泪的宋氏说道。

    “哎,我虽然知道,但是想着春丫那么小小的一个,在我身边十多年,这一下子嫁人了,我心里还是很不舍的。”宋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随即回道。

    “哎,咱们当女人的,这辈子就是这个命,长大了都是要离开娘家嫁人的。”老云氏很是感慨的说道。

    她这辈子命也挺苦,家里穷,就找了沈大山这样一个只有几亩薄田的汉子,好不容易攒了几年钱,日子过得稍稍富裕一些,又天下大乱,四处在打仗。

    后来跟着乡亲们逃亡、躲避战乱,路上一儿一女还搭上了性命,现如今也不知道埋在哪个荒郊野岭

    不过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了,自从新朝成立之后,日子安稳许多,家里添丁进口的,也能填饱肚子。

    更不用说,还有着一个能读书的大孙子,未来说不定能考中秀才呢到时候,她也可以被人尊称一声沈老夫人喽

    春丫回门过后,日子很快便到了腊月二十三,私塾的先生们都放了假,沈德福和沈德宗两兄弟也终于不用上学了。

    有了空余的时间,沈德福就像是刚出笼子的小鸟,可劲儿的撒欢了起来,倒是沈德宗,仍旧自律的继续在家用功读书。

    “二哥,都放假了,你不休息一下,轻松轻松”沈德福见到沈德宗捧着一本易经在手心里,不由得惊讶出声。

    “嗯,既然没什么要紧事儿,那读书也是一种放松心情的方式。”沈德宗见是弟弟来了,手里的书也没有放下,只是略微抬了抬头,语气平和的回道。

    沈德福闻言,心里大受震撼。他觉得沈德宗真是一个神人,竟然觉得读书也能放松。

    现代那么多孩子,都深深的厌恶学习,每每到了寒暑假都玩疯了,从来不会做作业,又怎么像沈德宗这般自律的把读书当做乐趣呢

    如果那些孩子有沈德宗的自觉性,想必一个个都能考上985,211了。

    沈德福心里暗暗想到,这沈德宗不愧是书里边的科举大佬,能从一个农家子一路考中秀才、举人,进而成为进士后得中状元,这股子认真劲儿可真是旁人都比不了的。

    见沈德宗这般用功,沈德福也不好再玩耍了。他想着,既然有时间,不如自己练会儿字好了。

    于是乎,沈德福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二房这边三间房,沈炅和楚秀秀夫妻俩住一间,沈德福自从不傻了之后,就也从两人的房间里搬了出来。

    沈炅不仅给找人给自家儿子打了一个结实的大床,还特意给他隔出来一块地方,做成了书房的样子。

    里边有书架,书桌,上面摆放着一些平日里用得着的笔墨纸砚。沈德福读书累了,还可以打开窗户,欣赏下后山的景色,放松心情。

    冬日里气温很低,屋子里的温度一般都在零下,沈德福刚走到自己的房间,却一点儿也没有感受到寒冷。他低头一看,果然屋子里已经架起了一个火盆。

    肯定是楚秀秀做的,沈德福嘴角不由得扬起一个笑容,随即他走到自己桌上,把水壶放到火盆的架子上,这样水热了以后,就可以直接喝了。

    随后沈德福坐在椅子上,有了厚厚棉花做的垫子,这椅子一点儿也不冰屁股,沈德福很舒服的坐在上边,往砚台里倒了一点儿水,慢慢的开始磨墨。

    磨墨这活儿也是有讲究的,只有水加的恰到好处,研磨到位,这墨汁才会均匀,写出来的字的颜色不会太淡。

    沈德福刚入学不到一年,真正拿毛笔学写字也才几个月。

    刚开始他就跟随生附子陈夫子读书背书,学完三字经百家姓,认识了一些字之后,他才开始描红。

    描红,就是夫子用朱红笔把字写出来,让学生们照着填写。

    其实这一步,主要还是为了让童子们认字。陈夫子每日都会检查作业,看看有没有写错字的情况,如果写错了,就会圈出来,然后罚写几十遍。

    细心一点儿的学生,完全能写对。因为描红十分简单,照着抄就是了。沈德福也做的很轻松,经常受到陈夫子的夸奖。

    但是学完描红的下一步,那就是蒙格,也就是把夫子事先写好的格式,用纸蒙住,照着字影写。

    这步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学子们能独立的写出正确的字体。

    别看沈德福上辈子是个博士毕业的研究员,但是关于写字儿这回事,还真是比不上古代人。

    因为现代科技发达,有了手机电脑之后,很多人都不会用笔手写字了,提笔忘字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在加上,沈德福上辈子接触的是简体字,这辈子学的是繁体字,很多字他能认出来,但是等真正写的时候,就缺胳膊少腿的。也就是目前陈夫子没让他蒙格,否则的话,他肯定会丢脸的。

    练字的最后一步,就是临帖。到了这一阶段,夫子对学生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以前是只要写对就行,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不仅要写对,还要写的好看。

    “乌、方、光、正”的馆阁体,也是所有想要考科举的学子们的共同目标。

    另外就是对书法感兴趣的,也可以额外练习一些历代书法家的字帖。不过这对于考科举是没有丝毫帮助的,所以大多数人,尤其是农家子,根本不会练字什么书法。

    写毛笔要悬腕,这对于写惯了钢笔字的沈德福来说,也是一个别扭的需要改正的地方。

    毛笔沾墨汁的时候,主要也不要太多,否则到了宣纸上就成了一团漆黑的墨迹,因为宣纸吸水,晕染的很快。

    沈德福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这才开始慢慢的写字。

    他写字速度很慢,因为要在心里打好草稿,把想要写的每一个字都在心里写上一遍,做到心中有数之后,这才真正的提笔在纸上写。

    这么做的一大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写错字,浪费笔墨。

    毕竟古代生产力不发达,无论是墨条还是宣纸,对于出生农家的他来说,都十分珍贵,所以他不容许自己多一点儿浪费。

    写了大半个时辰,沈德福感觉手腕有些微微发酸,他就知道今日练字的事儿必须得停下来了。

    他年纪尚小,身子骨没长全,不宜太劳累,否则容易损伤身体。

    沈德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如今重新活过一世,他异常的珍爱自己的身体,毕竟他还想着能活到一百岁呢

    刚走出房间,沈德福就碰到了喜滋滋的甜丫,他好奇的走过去,问道,“甜丫,你笑什么呢”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