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成了男主的初恋后[快穿] > 分卷阅读41
    生我的气,我只是太爱你了,我想要我们能回到从前,你喜欢什么样子,我都可以改的,不要离开我,不要不理我”

    在他表白的话落下以后,苏妙妙听到了好感度达到一百的提示,同时,还伴随着任务失败的提示。

    她的心情竟然意外地平静,她已经尽力了。

    “没有用的,我的努力是没用的,你的也是。”苏妙妙看向他,眼底没有以往的厌烦,甚至没多少情绪,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心慌,“人的意志一旦觉醒是无法被人轻易左右的,你不能改变我,我也无法改变你。”

    傅景琛猛地上前一步,心底像是被撕开了一道口子,莫名的空洞和恐慌不断放大,他忍不住紧紧抱住了她“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妙妙,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绝不会”

    “对不起。”她主动抱了他一下,像是道歉,又像是道别。

    他一怔,低头看她“为什么”

    苏妙妙却没有回答,耳边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任务失败,将在三秒内脱离世界。”

    她闭上眼,很快意识就坠入了一片昏沉。

    傅景琛仿佛察觉到什么,猛地看向她,握着她肩膀的手都收紧了,有些咬牙切齿“苏妙妙”

    但在他怀里的苏妙妙睁开眼,看起来仿佛和方才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些程序化似的厌恶和恐惧“你放开我,航班要迟到了,会来不及上飞机的。”

    傅景琛盯着她看了很久,竟然真的松了手,后退了一步,忽然笑了,那笑容有些癫狂又古怪“不会来不及的。”

    他一定会追上她,不管她在哪里

    第28章 七十年代的作精女友

    一

    她睁开眼时, 就发现自己正在一辆挤满了人的喧闹火车上。

    这是一辆专门运送兵团知青前往北大荒进行开荒建设的火车。

    车上的知青都是经过严格的身份背景筛查才被选上的,都是根正苗红的背景, 工农子弟居多,还有部分军人后代。

    而她穿越的角色则是一家煤场厂长的小女儿明珠,上头还有一个大哥,也在煤厂工作。

    原主是家里最受宠的小女儿,父母和大哥的掌上明珠,要什么有什么,从小娇生惯养, 没吃过半点儿苦, 在这个艰苦的年代也过得非常富裕安逸。

    她本来不用下乡的,家里人也都不支持她去农村。

    但原主刚读完高中,性格又被养得非常单纯天真,正是一腔热血的时候。

    因此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热潮鼓动下, 原主怀着建设乡村、艰苦奋斗的梦想,瞒着家里人就报了名前往北大荒。

    兵团知青挑选严格, 原主还真的被选上了,也就不能再反悔了。

    原主家里人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没气晕过去,却又舍不得打骂女儿, 可惜想尽办法也没能将小女儿留下。

    明珠家里人就只好给女儿准备了一大堆的东西含泪将人送上了火车,还写信声泪俱下地拜托明珠母亲高中时的闺蜜的儿子在北大荒好好照顾她, 仿佛小女儿不是去当知青, 而是去什么地方吃苦受罪似的。

    而这本书的主角就是明珠母亲的闺蜜的儿子梁淮。

    这是一本以梁淮的视角展开的七、八十年代的种田奋斗文。

    从梁淮去北大荒当知青开始写起,主要讲述了他的知青生活以及他怎么从一个普通的大院子弟奋斗成富一代的传奇故事。

    梁淮的出身也是根正苗红,父亲是军人, 母亲是医生,被教养得很好, 人也聪明,有能力,能吃苦,按理说来他的人生该是一帆风顺的爽文人生。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梁淮的事业往往还没真正开始,他就因为各种原因离奇地挂掉了,第一次是出了车祸,第二次是得了绝症,第三次是路见不平救人被捅死了

    每一个周目都活不过二十五岁。

    男主人都死了,剧情自然也就全都崩了,这个世界也随之崩塌。

    她穿越到了故事的,就是为了就近保护梁淮,让他成功地度过二十五岁以前的死劫。

    只要他活着,他自然还是会奋斗出一番事业,世界也就不会崩塌了。

    感觉比上个世界的任务简单多了,她可不想任务再失败一次,必要时候也可以申请系统的帮助,哪怕绝症都有办法救回来。

    她就不信男主这一世还能在她眼皮子底下死掉。

    而她穿越的这个身份和梁淮还算是指腹为婚的娃娃亲,只是两家人相隔一南一北,他俩除了婴儿时期也没见过面,两家人渐渐断了联系,谁也没把这事儿当真。

    要不是这一次原主报了名要去北大荒当知青的事情,原主的父母也不会想起来她还有这样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能在那边照顾她。

    当然,婚约的事儿肯定不算数。

    但到底也算沾亲带故的,比较好接近梁淮。

    “明珠明珠”

    旁边有人推了推她的胳膊。

    明珠转过头,就看见了一个女知青正神情有些不满地看着她,对她道“你在想什么呢,我叫你好几声了,我问你,你把黄桃罐头放哪儿了,大家还等着吃呢。”

    正是初冬天气,女知青穿着一身很旧的棉袄,上头还打了一个不起眼的补丁,看着就很臃肿,女知青的脸很瘦,眼睛倒是大大的,瞪人时显得很凶。

    这是原主的初中时的朋友郝多钱,她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回村里去帮家里干活儿了。

    在原主的记忆里,郝多钱的身世很可怜,家里是农村的,她父母生了五个孩子,她排老二。

    要不是将她过继给了在城市工厂工作的大伯,她也不会来城里上初中。

    只可惜,她来城里读了两年书,她大伯母就怀了孕,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郝多钱也就被送回了乡下。

    原主当时还为郝多钱哭了一场,想要父母收养郝多钱,只是原主的父母和大哥都不同意。

    原主也没想到会在火车上重逢初中的好朋友,很是高兴,性格又很软,什么好东西都愿意分享给对方。

    郝多钱也就起了贪欲,愈发得寸进尺,自己连吃带拿的不算,还俨然一副将原主当成冤大头似的,拿原主的东西做人情分给大家。

    原主父母给她准备的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其他人收到以后都还以为是郝多钱的东西,对郝多钱很有好感。

    倒是原主身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